今年我省继续开展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确定7所本科院校和19所中职学校作为试点。其中,在我市下达招生计划49人。根据安排,中职本科“3+4”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7日至7月28日(9:00—21:00);7月31日公布录取结果;8月1日至8月2日(9:00一21:00)补报志愿;8月4日公布补录取结果。
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安排,2026年在7所本科院校(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福建商学院、厦门华厦学院、泉州职业技术大学、黎明职业大学、闽南师范大学、龙岩学院)和19所中职学校开展中职本科“3+4”试点项目。报考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的学生,通过中考招生进入试点中职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转段考试合格,转入对口的试点本科院校学习4年。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形式包括“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由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举办,并在校内办学;“三二分段制”由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分段实施、联合培养,且后两年必须在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我市2026年五年制高职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89分,艺术、体育类等特殊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09分。
我市职业院校录取批次具体为:第一批次是中职本科“3+4”试点项目,可选报3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第二批次是五年制高职院校,可选报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第三批次是3所示范校和莆田艺术学校戏曲表演专业,可选报3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莆田艺术学校只限戏曲表演专业);第四批次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可选报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
职业院校四个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招生。“平行志愿”招生即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系统对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通俗来说,对于考生之间,分数越高的越优先选择;对于考生本人,越靠前的志愿越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