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19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作出重要批示,为推动新时代气象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1〕2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莆田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出台《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科技创新,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提升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能力,为谱写莆田实施“双轮”驱动奋力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气象保障。到2025年,建立满足莆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综合服务保障能力较“十三五”明显提升,全市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90分以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提高到99%以上,暴雨预警准确率达92%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93分以上。到2035年,全面建成气象强市,气象发展整体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三、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气象部门把气象防灾减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一年四季不放松、每个过程不放过”,为各级党委、政府精准指挥防御气象灾害提供有力支撑。
(二)保障新时代美丽莆田建设。通过强化“数字气象”示范区应用、加强“海上莆田”气象保障样板区建设、融入“清新福建”生态气象典范区,切实增强气象服务质量效益,有效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三)注重气象科技创新。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气象事业发展的第一动力,推进人才优先发展,力争在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上取得重要进展,推动实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目标。
(四)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持续深化现代气象业务,重点提高“小局地、短历时、强降水”天气监测预警的准确率、命中率、提前量,延长“突发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的预报时效。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五部分: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压实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强化台风、暴雨和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
(二)聚焦美丽莆田建设,切实增强气象服务质量效益。加快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海上莆田”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抗旱减灾、生态保境保障、水资源安全、森林防火等领域服务保障。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水平。
(三)发展现代气象业务,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完善立体精密气象监测网和智能网格天气预报业务,提高短临预警业务能力和提升智慧气象服务精细度,强化数字气象应用能力,提升数据产品部门共享应用能力。
(四)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和科学管理,切实增强气象治理效能。强化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加大气象科学研究项目投入,支持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气象依法行政,深化与市、区政府行政审批体系有机融合。
(五)强化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五、关键词诠释
“12379”:为国家预警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专用号码。
靶向发布:指预警信息点对点发布。
气候可行性论证:指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分析、评估活动。
“三湾两岛”:三湾指兴化湾、平海湾、湄洲湾;两岛指南日岛、湄洲岛。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用高炮、火箭、飞机、地面发生器等,将适当催化剂引入云雾中,或用其他技术手段进行人工影响天气的行为。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气象局办公室 蔡建春 0594—2280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