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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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海上莆田”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2021/12/10 6.2k 阅读 333 点赞

  近日,市政府印发《加快建设“海上莆田”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海洋是福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今年3月份,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特别指出福建要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今年5月21日,省政府印发《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7月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我市作为省内重要沿海城市,因港而生、依海而兴,海洋经济始终是我市未来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基本原则

  《三年行动方案》坚持以下4个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陆海统筹,建设“大港口”。

二是坚持以产兴海,推进“大发展”。

三是坚持文化共融,打造“大海洋”。

四是坚持生态优先,落实“大保护”。

三、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了2023年、“十四五”末、2035年三个阶段性目标。

到2023年,海洋经济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海洋资源优势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高质量发展优势。全市海洋生产总值达到950亿元左右,全市港口吞吐量突破70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5万标箱。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8%左右,近岸海域一类、二类水面占海域面积达90%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省下达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以城强产、以港兴城、以产旺港的港产城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东南大宗散货枢纽港、海西产业集群工业港、世界妈祖文化旅游港“三港”实现跨越发展,“创建亿吨大港、融入国际分工”目标初步实现。海洋生产总值达1150亿元左右,沿海港口吞吐量突破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0万标箱。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取得显著进展,近岸海域一、二类水面占海域面积比例和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省下达目标。

到2035年,“海上莆田”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跃上更大台阶,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海洋基础设施、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环境、海洋开放合作水平迈上新高度,海洋经济强市地位不断巩固,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重要支撑。

(二)专项行动。行动方案中细化了8大专项行动、25项具体措施,重点依托我市得天独厚的港口资源优势,围绕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基地、国家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和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等3个国家级牌子,促成我市港口设施专业化、临港产业集聚化、临海能源规模化、海上养殖现代化;充分展示妈祖文化独特魅力,打造滨海旅游新高地,加大海洋生态综合治理力度,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实现“海上莆田”国际化。

一是港口建设提升专项行动。提升港航基础设施水平,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完善港口服务功能。

二是临港产业升级专项行动。加快集聚临海新型功能材料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装备制造系列产业,扶持发展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推进发展海工装备、海洋船舶和智慧海洋产业。

三是临海能源产业培育专项行动。拓展海上风电产业链,实施“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做强液化天然气产业,探索发展地下水封洞库储油。

四是海上牧场升级专项行动。加快养殖业蓝色转变,扶持发展远洋渔业,推进水产品精深加工。

五是海洋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强化海洋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海洋创新人才培育。

六是深化海洋开放合作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妈祖文化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传播,积极推动莆田口岸“东出西进”的开放发展,不断深化莆台海洋领域的融合发展。

七是滨海旅游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建设休闲度假旅游岛,培育海洋旅游精品,推动滨海邮轮游艇旅游。

八是海洋生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海岸带生态修复,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推动海洋碳中和。

四、实施保障

为落实以上目标任务,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做好实施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调整成立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兼对应专班组长,按照“一行动一专班一任务一方案”工作模式推进具体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二是实施项目带动。提升重大项目对延伸海洋产业链、促进海洋产业集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加强全链条招商引资工作,积极策划、对接、引进能形成规模和示范效应的大项目、好项目。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市本级设立现代海洋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建立运营“海上莆田”建设投资基金,积极对接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海洋项目给予中长期优惠信贷支持。

四是严格责任落实。该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扶持资金拨付的重要内容,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五、联系方式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科0594-226130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