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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协管员招聘与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

2019/04/24 1.7w 阅读 74 点赞

为切实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规范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工作,我局在原来协管员管理规定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协管员招聘与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解读如下:

一、此次修订的主要变化

     1、协管员工作职责变化

新修订《规定》中协管员的工作职责重在管理和协助机动执法。

将原工作职责“协助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协助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更改为“协助参与城市管理领域应急与机动执法”、“协助参与城市管理督查、考评、数据采集”。

     2、招聘条件变化

新修订《规定》放宽了年龄和学历条件。

将原年龄限制在“年龄在18-28周岁以内”更改为“年龄在18-30周岁以内”;原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更改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招聘与报名人数控制比例变化

新修订《规定》将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控制在1:3(原来控制在1:6比例之内)。

二、主要内容解读

    1、原则上协管员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除外)。三年之内,若协管员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解读:协管员合同聘用期首次签订为三年,正常情况下,三年期满后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三年之内,若协管员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签订解聘合同书。

2、协管员每月应发工资以市财政核拨工资为准,协管员薪酬待遇执行差别化管理,具体方案以市财政局审核为准。

    解读:为了保持协管员队伍稳定性,协管员薪酬待遇执行差别化管理,目前,城市管理协管员工资标准如下 :新招聘人员工资(含五险一金)第一年2500元/月,第二年2700元/月,第三年2900元/月,第四年3000元/月。

    相关信息:关于印发《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协管员招聘与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