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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机关4家单位被授予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8/07/26 1.8w 阅读 506 点赞

全市公安机关4家单位被授予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8年07月27日 16:39    来源:莆田公安     点击数:       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决定》,全市140个单位获评省级文明单位,我市公安机关4家单位榜上有名,分别是市局机关、龙桥派出所、秀屿分局、湄洲派出所。
  2015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把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抓手,多措并举,真抓实干,以强化组织领导,促创建有序开展;强化职能作用,促社会安定稳定;强化道德实践,促队伍健康发展;强化从优待警,促警营文化建设;强化制度治警,促拓展警务公开;强化文明服务,促提升群众满意等“六个强化”全面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整体水平,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积极“走前头、作示范”。特别是2017年,在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和全市公安机关共同努力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便民利民、扶贫帮困和治安维稳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市局机关在全市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上作题为《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的经验交流发言,做到创建活动规定动作无缺漏、自选动作有特色,在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届终考评中获得优异成绩,受到一致肯定,已连续两届获此殊荣。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紧密围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考评标准和要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强化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拓展创建载体,在更严标准、更强措施、更高层次上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实现以文明创建活动带动和促进各项公安工作,为建设美丽莆田、服务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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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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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安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