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联合下发《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市局法制支队林晓莉获评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系我市公安机关唯一一名获此荣誉的民警。
林晓莉同志长期从事公安法制工作,坚持用自己的所学所知教育、影响、感染着身边的同事和周围的群众,因为她深知“法治的实现,需要人们对于法的尊崇,这种尊崇不仅来自于执法者、来自于普通民众,更需要从娃娃开始培养”。她的法制课堂遍及全市各执法办案部门、各大中小学院校,授课上千场次,授众上万人次。她曾先后获得个人三等功4次,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省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全省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活动战役先进个人、全省公安机关优秀法制民警、莆田市三八红旗手、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等荣誉称号。
林晓莉同志长期从事公安法制工作,坚持用自己的所学所知教育、影响、感染着身边的同事和周围的群众,因为她深知“法治的实现,需要人们对于法的尊崇,这种尊崇不仅来自于执法者、来自于普通民众,更需要从娃娃开始培养”。她的法制课堂遍及全市各执法办案部门、各大中小学院校,授课上千场次,授众上万人次。她曾先后获得个人三等功4次,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省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全省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活动战役先进个人、全省公安机关优秀法制民警、莆田市三八红旗手、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