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于8月7日向各县(区、管委会)下发《关于台风期间变更选举日的紧急通知》,对选举日在“苏迪罗”台风期间的村(居)可由村(居)委员会提出,经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同意,报县区选举指导组批准后,变更选举日并予以公告。2.对选举日确定在台风期间需停止选举、变更选举日的村居,及时派出工作人员告知选民,并在各自然村显要位置张贴变更选举日的通告;并统一公告样式,确保公告及时准确。3.对选举日定在台风期间且群众较为集中的村(居),若如期进行选举,采取增加流动票箱等方式,由选举工作人员携带上门接受群众投票,减少居住离中心投票站较远、少年老、病残等选民前往中心投票站投票,确保群众在台风期间能安全有序参加投票选举。据统计,8月8日-9日,顺利完成选举村(居)18个、申请选举日变更村(居)7个。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