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力量。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抽调评议监督员、监察室和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14个乡镇(街道)、42个村(居)等基层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二、创新方式,明确督查重点。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发放政策宣传单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各乡镇和村居低保对象评议情况、“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排查活动开展情况、“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完善情况以及救灾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结合低保、救灾工作的信访事项,再次进村入户进行回访,做到有诉必查、有访必复。督察组共走访800多名基层干部和群众,发放政策宣传单1000多份,核查群众举报件8件。
三、持续改进,巩固督查成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对工作中好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建章立制,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和救灾资金更加规范有序,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督查结束后,要求各县区持续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不够过场。全市共复核低保对象89169人,因经济好转等原因退出低保人数1559人。
(市低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