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日报 本报讯(记者 吴伟锋)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在城乡低保家庭幼儿保教费补助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资助范围,加大力度资助困难家庭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此举可有效减轻困难家庭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经济负担,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困难家庭子女帮困助学政策。
据介绍,可享受资助的对象主要是我市公办幼儿园以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资助比例按在园幼儿人数的3%以内确定。资助类型分为2类:第一类为孤儿、残疾幼儿、低保家庭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第二类为遭遇自然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单亲家庭等的困难幼儿,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助学金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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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2014/08/10 1.8w 阅读 375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