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政策公告公示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15 6.4k 阅读 504 点赞

  莆田市救助站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莆田市救助站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莆田市救助站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PTHS2025038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92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92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9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莆田市救助站安保服务

1

192000

年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否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本合同包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资格承诺

针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 “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资格承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以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版详见附件3-11《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6.1报名时间:2025年06月16日~2025年06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7.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上午08: 3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地点安排:

  7.2.1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7.2.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投标文件由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联系电话:0594-2211398。

  8.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1900.00元);各响应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响应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响应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9.取得招标文件方式及标书工本费:

  9.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获取招标文件。

  9.2邮箱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送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邮箱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9.3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10.响应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谈判答疑截止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我司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3.采购人:莆田市救助站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方法:13850222128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594-2211398    招标代理人: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94-2211398

  邮   箱:pths2015@sina.com

  莆田市救助站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6日                       2025年06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