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救助站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莆田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莆田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PTHS202500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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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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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莆田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 |
1年 |
493750 |
49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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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采购包设有最高限价要求,各投标人对采购包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要求,超过最高限价要求的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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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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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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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 |
针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 “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资格承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以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版详见附件3-13《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4.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无、环境标志产品: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时间、地点安排:
5.1报名时间:2025年02月10日~2025年02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1日上午09:0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地点安排:
5.3.1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5.3.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投标文件由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联系电话:0594-2211398。
6.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 .00元);各响应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响应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响应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7.取得招标文件方式及标书工本费:
7.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获取招标文件。
7.2邮箱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送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邮箱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7.3标书工本费:100元。
8.响应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磋商答疑截止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磋商代理机构联系。
9.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0.采购人:莆田市救助站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法:13859850760
招标代理人: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联系人:张女士、黄女士 电话:0594-2211398
邮 箱:pths2015@sina.com
莆田市救助站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0日 2025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