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经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莆田市民政局备案,现将新命名的住宅区标准名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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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所在位置 |
地名含义 |
批复文号 |
申报单位 |
批复时间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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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厝雅居 |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刘厝村 |
住宅区位于刘厝村,故名。 |
莆建审〔2024〕57号 |
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5日 |
住宅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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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宋源里小区 |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通文路与笏西街相交处西南侧 |
寓意莆仙地区历史文化悠久,内涵丰富。 |
莆建审〔2024〕61号 |
莆田市新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6日 |
住宅区 |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广大群众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应规范使用住宅区标准名称。
特此公告。
莆田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