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经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莆田市民政局备案,现将新命名的住宅区标准名称公告如下:
|
序号 |
名称 |
所在位置 |
地名含义 |
批复文号 |
申报单位 |
批复时间 |
类型 |
|
1 |
前黄雅居 |
莆田市秀屿区天马街与毓秀路交叉口东南侧。 |
住宅区所在地曾称前黄,故名。 |
莆建审〔2023〕121号 |
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2023.11.27 |
住宅区 |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广大群众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应规范使用住宅区标准名称。
特此公告。
莆田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