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
根据机动车使用情况、安全技术水平和排放检验状况等因素,车主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通过机动车报废注销业务办理予以报废。
概述
爱车的使用年限到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把车辆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向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机动车报废注销使个人避免因逾期未报废、违规操作等,导致可能面临的罚款、强制报废、甚至是吊销驾驶证等处罚;同时,及时报废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必不可少的贡献。
申请对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机动车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规定可参考下表 ▼
申请说明
车辆报废采用线下办理的方式。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一、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校车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的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
3、机动车号牌(留存原号牌);
4、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委托代理的需提供书面委托原件,所有人为单位的委托书要加盖公章);
5、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其他机动车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1、因机动车灭失而注销:(1)灭失证明原件1份;(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4)机动车号牌原件1副;(5)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2、除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外,其他机动车报废的注销登记:(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1份;(4)机动车号牌原件1副。
3、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而注销:(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4)机动车号牌原件1副;(5)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1份。
4、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而注销:(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4)机动车号牌原件1副;(5)出境证明;(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5、已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因出口而注销:(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3)机动车号牌原件1副;(4)出口报关单
申请流程
1.电话联系交车
联系需要办理报废业务的企业交车。莆田市报废回收公司:莆仙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地址:秀屿区笏石工业园区笏南街,电话:18160989161;莆田市物供汽车报废有限公司,地址:涵江区赤港开发区华侨经济开发区涵港西路789号,电话:13808582008。
2.按时前往交车
准备好相关资料(车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可容缺办理),将车辆送至报废企业指定交车地点进行交车。
3.办理报废手续
交车后,拿上收车条到机动车回收公司办公地点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收购发票,领取相应的残值款项。
4.机动车拆解
机动车回收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车辆查验拆解工作,并向莆田市车管所提交注销申请。
5.开具注销证明
莆田市车管所审查相关材料无误后,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机动车回收公司会通知车主领取证明。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