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
苏永革作主发布时强调,要凝聚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共识和合力,进一步擦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字招牌”。
12月16日上午,我市举行《莆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苏永革,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德俊,市政府副市长王洋出席;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王金煌主持。
发布会上,徐德俊宣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莆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决定》《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颁布<莆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公告》;王洋就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宋群胜就《条例》特色和亮点,市住建局领导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平衡城乡建设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人居环境改善,市文旅局领导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文旅产业的融合发展,回答记者的提问。
苏永革在会上作主发布,介绍《条例》制定目的、意义和下一步贯彻实施《条例》的要求。他指出——
《莆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的生动实践,是促进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城市发展,推动城市古老风韵和时代活力共存共生的有力举措,是落实保护责任主体职责,破解实践管理难题的积极探索。
苏永革强调——
《莆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即将实施,要凝聚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共识和合力,进一步擦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字招牌”,为莆田这座千年古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增添新活力、塑造新优势。
要把好方向,筑牢文化自信的法治根基,让人民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守正创新,激活文化遗产的时代价值,让文化遗产融入生活,保护成果惠及人民。要强化宣传,凝聚全民参与的社会合力,让基层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熟悉、更深理解、更好运用《条例》。要担当作为,压实法规落地的各方责任,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跟踪问效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条例》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据悉,《条例》已于2025年8月28日经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于2025年11月27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建日报、省广播影视集团、东南网、海峡都市报、海峡导报,湄洲日报、莆田广播电视台、莆田晚报、莆田侨乡时报、莆田网、莆田TV等媒体记者参加。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环城工委、法工委领导及部分机关干部,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领导,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及有关庭处领导,市住建局、市文旅局部分机关干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