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全面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有关规定,定于2025年9月18日上午9:30-9:49在全市实施防空警报试鸣。警报信号如下:
第一次为预先警报(9:30开始鸣响),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长3分钟;
第二次为空袭警报(9:38开始鸣响),连续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长3分钟;
第三次为解除警报(9:46开始鸣响),鸣一长音,时长3分钟。
请全体市民保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并注意熟悉防空警报信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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