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有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全市26个政府网站、14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合格率100%。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各级各部门能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履行主管主办职责,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管理有所松懈、存在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情况,如:仙游县、城厢区、涵江区、北岸、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发布的信息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二是个别单位未及时处理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下发的转发任务;三是部分单位专题专栏存在未按要求及时更新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认真履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和主办责任,加强信息发布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等基础问题的日常巡检,形成日常巡检、问题追踪和督促整改的有效工作闭环。二要加强网站信息排查工作。常态化开展老旧信息自查、整改工作,可使用关键词搜索和其他可利用的检索工具对已经失效或存在错误的信息进行检索。三要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转载信息应当加强审核,确保内容的正确性。信息发布前要审核把关,内容要规范表述,敏感信息要脱敏处理,对于表述不规范的信息应及时修改或撤销。四要做好信息更新保障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保障栏目信息更新频率,动态类栏目按照“两周一更新”的要求抓好落实;对于自行开设但无法保障更新频率的专题专栏,建议归档;政务新媒体账号(尤其是视频号)要严格按照“七天一更新”要求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努力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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