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1.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单位:办公室
2.《中国共产党章程》
责任单位:办公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
责任单位:办公室
4.《行政处罚法》
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市殡葬执法支队
5.《家庭教育促进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心
6.《慈善法》《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
责任单位: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7.《婚姻登记条例》《殡葬管理条例》《莆田市山体保护条例》《地名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社会工作和社会事务科,婚登中心、殡葬执法支队、区划地名中心
8.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
9.《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责任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
10.《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
责任单位:老区建设科
二、机关内部学法活动(专题活动)
1.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办公室
2.开展机关干部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2.结合情暧社区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
责任单位:社会工作和社会事务科,SOS儿童村、殡葬执法支队、救助站、福彩中心、慈康医院、福利中心
3.开展“机关+社区”“机关+农村”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4.结合机构“开放日”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责任单位:SOS儿童村、救助站
四、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1.结合2023年《喜迎建市四十周年-“护蕾”主题系列活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