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市委市政府加快全面依法治市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组织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树牢依法行政理念,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示范带动,全局上下自觉践行、狠抓落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人社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形成上行下效、齐抓共管格局。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落实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重点工作和责任单位,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工作。局党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绩效考评,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下达任务,确保目标落实到位。强化法治工作保障,常年聘请法律顾问,确保法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三是严格落实制度。将政策法规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来抓,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全局行政执法指导、人社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等工作,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理工作的通知》、《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严格行使《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执行首问负责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承诺,逐步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强力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一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在提交研究决定前经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查。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二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范围、制定程序等,同时,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发后应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为公众查阅规范性文件提供方便。今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3份,均已公布并作了政策解读。对2021年1月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0份,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2份。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我局党内文件进行审查,我局2021年党内规范性文件0件。三是推进信息公开化标准化。积极开展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和规范性文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文件制定质量的提高,保障法规政策执行力。强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报道。今年以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逐步推进“五级十五同”工作,编制228个事项的审查要点,做到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标准规范,统一高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流程、减跑动次数,提效率,压缩工作时限646个工作日,增加62个“一趟不用跑”事项,减少办事环节41个,精简申请材料5项。不断拓展通办领域,共列出全国跨省通办事项24个,梳理出“闽宁合作”政务服务事项29个,台州莆田跨区域通办事项6个。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对涉及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的就业、失业等人社服务事项整合为11个“一件事”,共受理“一件事”203件,实现多个关联事项“一趟”完结。今年来,我局驻服务中心窗口共办理各类服务事项32.74万件,其中即办件31.53万件,即办率达96.3%。五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先后召开多次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协调会,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分管领导带队赴县市区开展营商环境调研,宣传人社惠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当好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出台《关于推行“政策找人”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制定明确、简洁、有效的工作流程图,加大高效便捷优质服务供给,打造数字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坚持把保障民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社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通知》,全面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及时分析人社系统今年以来“两率”薄弱情况,提高行政应诉能力。今年,我科室受理6件行政复议案件,已办结4件(含去年未办结2件),维持2件,撤销决定2件,并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撤回申请2件。作为被告参加行政诉讼案件3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3件。配合做好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确保改革期间履行复议应诉职责无缝衔接。二是严厉打击欠薪行为。新建立欠薪线索常态化处置机制,推行“12345”热线快速办结,开辟劳资纠纷处理“绿色通道”,对欠薪案件和投诉推行动态“清零”。欠薪常态化处置机制在省委《八闽快讯》刊发。开展迎建党百年“护薪”行动,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借助国家“治欠保支”考核迎检契机,有效处置一批欠薪存量案件。今年我市共接收平台欠薪线索1083件,已办结960件,为1228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854.49万元。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排查化解欠薪问题,严厉打击欠薪行为。今年来,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340户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71件,其中协调处理357件,立案14件,结案率100%,共涉及劳动者1448人,金额968.18万元。我市“建立欠薪线索常态化处置机制”的做法被《八闽快讯》、《福建日报》等报刊刊登报道。三是加强调解仲裁。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行“互联网+调解”,全市共通过互联网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8件。强化部门联动调解,继续加强与市中院、市总工会的业务联系,依托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加强三方交流协作,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受理“12351”职工维权热线投诉及职工来访来信,今年已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0件。开展“法治人社 志愿青春”千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创建,积极培育金牌调解组织。全市受理案件818件,审结808件,结案率95.73%。全市调解组织受理案件430件,调解成功414件,调解成功率71.4%。四是完善权益保障。开展市级劳动关系和谐创建活动,已有24家企业申报“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5个工业园区申报创建活动。根据省人社厅等八部门《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意见的十五条措施》文件精神,由我局等八部门起草制定我市贯彻措施。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按照权、责、利对等原则,从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抓起,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自我纠错。
一是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人社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通过人社系统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按照规定流程向社会公开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确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实现全面劳动保障执法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二是规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公布我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调整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随机抽查比例至10%,完善“一单两库”。跟踪督促相关科室、下属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本年度抽查工作,取得实效。今年共抽查460家(人)企业单位(个人),机关保对退休人员待遇领取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时,发现3名人员存在冒领现象,已追回多领金额;劳动关系科对劳务派遣企业的抽查中发现职工未全员参保的问题,已督促整改;劳动监察支队对企业进行抽查时,发现2家企业劳动合同书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已责令整改到位,发现1家企业因疫情影响9-10月工资于11月造册发放,目前已发放到位。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市人社系统按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新特点,进一步加强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设,经常组织市本级和各县区开展业务培训。要求所有科室(单位)年轻干部必须拥有行政执法资格,今年全局共参加执法证考试60人。
(五)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为深入开展人社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我局针对服务对象、管理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法律宣传。组织编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惠企惠民政策规程汇编》、《工伤保险政策宣传问答》、《工伤保险手册》等宣传资料,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法律宣传普法活动,使企业和群众更加了解和关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在东南网开设《惠民人社 工伤保险在身边》宣传视频专题,总共已播出9期。二是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提出的“四个更大”新要求,紧扣四项重点任务,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和党内法规等,推动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法治素养,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人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加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出台《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度)》,结合疫情防控宣传,采取多形式宣传复工稳岗以及劳动维权等社会公众关注的人社政策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到企业宣传复工稳就业政策等。积极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迎建党百年“护薪”行动、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等主题宣传活动,参与各类宣传日、宣传周活动,通过政策法规宣传海报、宣传册和现场讲解的办法,大力宣传《公务员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以及一系列的社会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下发《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通过专题学习培训、送法上门宣讲、媒体广泛宣传、执法普法联动等方式,进一步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地见效,共设置各类宣传展板10余块,悬挂横幅8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6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相关政策法规咨询312人次,受理投诉举报3起,协调解决欠薪问题16人23万元,提高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系统性培训有待加强。由于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相对复杂,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与之相比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普法举措有待创新。行政执法普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局在落实执法普法责任上有待进一步加强,要更加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认真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法治意识,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方式方法,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化解人社领域行政争议。认真分析总结当前政务公开、行政诉讼的发展趋势和重难点,不断完善应诉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做好市司法局的行政复议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一步健全法制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三是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普法中的责任,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的作用,将普法贯穿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