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有效落实落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建+”社区邻里中心提质增效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莆邻建综〔2020〕5号)文件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农村基层,推动毕业生就业与社区“党建+”邻里中心建设有效融合。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党建+”邻里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开发配置的通知》(莆人社文〔2021〕87号)文件,提出组织开发“党建+”邻里中心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根据我市38个“党建+”邻里中心试点的服务岗位需求,合理确定开发岗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岗位,每个岗位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再次开发。合理设置岗位需求,力求人岗匹配。每个岗位工资待遇按规定参照同岗位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工资收入确定,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同时,支持“党建+”邻里中心试点社区可根据需要开发公益性岗位,每个公益性岗位开发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岗位补贴。
通知要求,各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党建+”载体作用,组织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农村基层岗位开发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切实把各类服务基层岗位开发好、使用好、管理好,组织好岗位使用培训工作,确保我市“党建+”邻里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开发使用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