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全国上下已形成强大的防控工作合力,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又能为企业职工提供高效服务,特向广大企业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减少户外活动,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请尽量选择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莆田惠民宝APP、邮寄等“非接触性”途径办理社保事务。
1.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基本信息变动业务申报
建议使用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未注册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电话联系所在地咨询电话,核实相关信息后开通使用。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rst.fujian.gov.cn,点击“12333公共服务平台”。
2.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查询、打印业务
建议使用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闽政通APP、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莆田惠民宝APP查询、下载打印。
3.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业务
建议使用闽政通APP、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开展人脸识别资格认证。
4社会保险政策、业务咨询
咨询电话:建议上班期间拨打12333或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5.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业务
参保单位经办人、参保人确需到社会保险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的,请主动佩戴口罩并配合测量体温。为了保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发热或未佩戴口罩的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进入服务窗口或办事大厅。
6.其他业务办理方式
未使用网上办理业务的参保单位、参保人,建议通过邮寄申报材料的方式办理,并请留下联系方式和地址。业务受理时间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材料的时间,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电话及时与您保持联系,并将受理经办情况通过电话、邮寄方式反馈给您。
二、因受疫情影响,延期申报缴费、延期申报退休、延期资格认证、延期申报职工参保登记等,待方案出台后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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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2020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