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的通知》(闽政办〔2025〕24号)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关于“网约式”零工平台开展零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发〔2025〕7号)有关精神,按照确定承保机构的有关程序,确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作为承保保险公司。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选择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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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