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社厅发布通知开展2025年第六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一起来关注吧!
一、政策支持
为加强青年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战略性选拔支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成为国家级人才,福建省于2020年开始实施“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该计划从2020年至2024年,每年选拔50名左右的青年拔尖人才给予重点培养支持,每批次培养周期为5年。通过重点扶持和跟踪培养,打造一支学历层次高、专业潜力强、创新活力足、成长空间大的青年高层次人才队伍,并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培养期内,在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基础上,另给予每位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200万元资金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不限国籍。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后出生),一般应获博士学位,对从事集成电路、光芯片等领域人才适当放宽。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我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教育、科技等)项目支持。
同时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
1.全职受聘于在闽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单位,且已工作1年(含)以上。
2.曾在省级及以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含博士后揭榜领题活动)中获奖的在闽博士后。
3.对符合条件的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获得者(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之一)直接列为支持人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申报书填表须知)。
(二)按照隶属关系,申报人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经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复核以及对推荐上报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绩水平能力等出具鉴定意见后报市人社局。其中:经2名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属同行业的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实名推荐的,其书面推荐意见须随材料同步提交。
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领军拔尖人才、卫生健康领军拔尖人才、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江学者特聘教授、闽江教学名师)、高技能领军人才、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创业之星”“创新之星”等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以及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省产业领军团队带头人、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引进人才团队带头人,不再参与本项目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重点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选拔学术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和成就领先、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
(二)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书,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或称号。
(三)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应于9月12日前将申报书、证明材料、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等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人力人才开发科。相关附件电子版可从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需分别报送Word格式电子版和PDF格式扫描电子版。在申报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市人社局人力人才开发科联系。
联系电话:0594-2289366。
附件:1.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
2.专家推荐表
3.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