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市政府及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解读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12/14 1.1w 阅读 162 点赞

  日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莆田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莆政办〔2022〕 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家、省机构改革精神,2020年1月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职责由林业部门移交至应急部门,国家对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新的更高的要求,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职责发生了变化。2020年10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2年4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分别在原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内容作了优化修改,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修编本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前我市使用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2020年市森防指起草的,按照国家、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修订。

  二、总体考虑

  《预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方针,进一步规范森林火灾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应对工作机制,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依法有力、有序、迅速、高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三、主要内容

  《预案》总体框架参照省预案,分为总则、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10部分。

  (一)总则。明确了《预案》编制的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等内容。

  (二)主要任务。细化应急处置具体任务,明确组织灭火行动、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等任务。

  (三)组织指挥体系。对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单位任务分工、专家组职能进行了规范,进一步细化扑救指挥具体要求。

  (四)处置力量。将力量编成分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县级专业扑火队伍、镇级半专业扑火队伍、应急扑火队伍、群众扑火队伍,并明确配置要求;规范跨区力量调动程序。

  (五)预警。明确预警分级、发布、调整和解除,细分响应条件、细化响应措施,增加预警落实报告等内容。

  (六)信息报告。强化信息速报、续报、终报等报送环节。

  (七)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市级层面应对工作等内容,明确市级层面四个响应等级的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增加启动条件调整和响应终止程序。

  (八)综合保障。明确了物资保障、资金保障的方式、程序和制度机制。

  (九)后期处置。设置了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等内容。

  (十)附则。包括预案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为了增加《预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预案》还将《莆田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及标识》作为附件。

  四、主要特点

  (一)突出以人为本。《预案》特别明确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确保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

  (二)完善指挥体系。《预案》规范了森林火灾应对中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的责任与相互关系,明确了森林火灾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处置原则,具有指导意义。

  (三)规范信息报送。《预案》明确森林火灾信息报送主体为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强调要按照“有火必报、关口前移、零秒共享”的原则,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灾信息。

  (四)细化预警措施。明确黄色预警响应8条,橙色预警响应14条,红色预警响应18条,使措施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五)优化应急响应。在总结多年来我市扑火经验的基础上,充实响应启动条件,把蔓延时间纳入启动条件之一(如Ⅳ、Ⅲ、Ⅱ、Ⅰ级响应,分别为6、9、18、24小时。我市规定过火面积分别为20公顷、50公顷、80公顷、100公顷,使响应启动更具科学性。

  (六)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扑救森林火灾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并按火灾规模设置了分级响应的层级责任,增加了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三项内容。

  五、解读机构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蔡建成

  联系电话:0594-223091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