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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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6/17 6.6k 阅读 450 点赞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莆田市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市现有常住总人口321.07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57.75万人,占人口的17.99%。预计到2050年我市老年人口将达到120.81万人,占总人口的33.6%。我市将和全国、全省同步进入重度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医养结合需求日益增长。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高位推动,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市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7家,总床位1828张;纳入医保定点的医养结合机构7家,占100%。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31对。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市医养结合工作仍与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医养资源统筹共享难,原有养老服务设施和医疗机构往往分散建设,不便互通共享。二是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率、家庭医生签约率虽然比较高,但大多未开展实效性医疗服务。三是养老机构大多微利运管,购置医疗设备、聘请医务人员等投入大成本高,设立医疗机构困难多;运营后诊疗量小、收入低、亏损大。四是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资金投入和职能调整等政策不健全。五是专业人才队伍力量薄弱、待遇低、缺口大、专业成长路径不畅通,缺乏行业激励手段、人才“招不来”、“留不住”。

  二、政策依据

  《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二部委《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1〕51号)、莆田市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莆委办发〔2021〕10号)、莆田市卫健委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莆卫家庭〔2018〕283号)等为依据。

  三、主要措施

  《通知》把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作为主线,针对目前医养结合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9个方面提出31条措施。

  (一)加强规划布局引领,优化医养结合服务资源布局。

  (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三)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

  (四)支持设立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医疗卫生为老年人服务。

  (五)拓展数字医养服务,提升医养结合信息化水平。

  (六)加大医保支持力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

  (七)完善医务人员激励机制,吸纳和留住优秀卫生人才。

  (八)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探索医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绩效考核,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四、创新内容

  (一)着力强体系。一是开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依托“党建+邻里中心”模式,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各县区均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和失能失智预防干预项目,每年完成 500人以上。二是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明确签约服务的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满2年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三是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办的医养结合床位数计划达到300张以上。

  (二)着力强队伍。一是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学生在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实习3个月以上的,给予就业实习补贴3个月,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二是开展医养结合机构综合培训基地培育创建工作,各县(区)至少建设一个符合标准规范的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并争创省、市级医养结合示范单位。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落实职业技能补贴等方式,推进养老护理员等从业人员队伍培训工作,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800人。

  (三)着力强保障。一是完善激励机制。对在我市同一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非在编人员,按本科及以上、专科、中专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补,按20%、40%、40%比例分3年拨付。同时给予3000元在职奖补,在职奖补政策首次申领后,每满3年,符合条件者可再次申领。二是拓展数字医养服务。借助莆籍名医工作室的优势资源,发挥信息化作用,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及应用。三是加强多渠道支持。加大医保支持力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五、保障措施

  《通知》提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把医养结合工作作为落实国务院养老托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卫生健康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联系人:市卫健委老龄科 朱佳强 联系电话:0594-222221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