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起好步、开好局是奠定全年经济发展势头关键时间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产业工人到位率不足、企业开复工信心不高、上下游市场低迷影响整体产业开复工,根据电力公司数据分析,我市3月8日规上工业企业复工指数81.9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7,仅位于全省第5,鼓励企业开工复工、促进复产达产势在必行。
二、目标任务
(一)至3月底,力争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复工电力指数100%以上;规上企业达产电力指数80%以上。
(二)3月份,力争全市工业用电增长-10%以上,较二季度缩窄18个百分点以上。
(三)至3月底,力争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员工返岗率80%以上。
三、工作进展
(一)复工电力指数。3月9日,我市规上企业复工电力指数85.2。其中,城厢91.6、荔城90.7、涵江89.6、秀屿80.7、仙游76.6、北岸69.4。
(二)达产电力指数。3月9日,我市规上企业达产电力指数70.0。其中,北岸121.1、涵江73.8、荔城73.3、城厢71.2、秀屿68.7、仙游62.9、。
(三)用电情况。不含抽蓄,2月份单月工业用电量2.0亿度,下降28.0%。1-2月份累计工业用电量10.2亿度、下降13.3%。3月9日,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1518.2万千瓦时,较3月8日环比增长20.1%。
(四)员工返岗。3月9日,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员工返岗率近75%,返岗率居全省前列。
四、范围期限
自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底
五、主要内容
本文件共四条措施(另附莆田市促进工业企业复产达产工作专班)。
(一)继续实行用电奖励。对2020年3月份当月日均用电量占2019年日均用电量80%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3月份当月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5元补助,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3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
(二)继续实行返岗交通补助。各县(区、管委会)工信、人社、工业园区要继续加大力度,帮助辖区员工及时返岗,返岗交通补助政策延长至3月底,补助条件和标准参照莆市工信运行〔2020〕13号、莆人社文〔2020〕33号执行。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推动企业投达产。各县(区)要结合辖区企业达产情况,分类施策,加强要素保障、优化服务,促进早达产。对3月10-31日规上工业企业达产电力指数日平均值前3名且3月份当月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前3名的县(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市、县(区)可统筹各类资金及防护物资用于奖励复产进度好的工业企业,支持企业尽快达产。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成立帮扶指导小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抓紧抓实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十个“不放松”,有序有力有效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直至稳产达产,确保实现夺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各县(区、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要盯紧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亲自布置、亲自推动,实行干部挂钩,压实责任,做好帮扶,加强资源和要素保障,全力帮助企业克服当前复工复产的困难。市工信局要加强落实帮扶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挂钩县(区、管委会)、挂钩企业(具体名单附后),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着力提高员工到岗率、设备运转率,确保已出台用电、用工、保险、金融等有关优惠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强化跟踪督促,促进企业稳产达产。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附:莆田市促进工业企业复产达产工作专班
第一小组:负责推进仙游县工业企业复产达产
组 长:陈朝阳(市工信局副局长)
成 员:林国忠(市工信局能源科科长)
戴志扬(市工信局四级主任科员)
第二小组:负责推进荔城区工业企业复产达产
组 长:陈清泉(市工信局副局长)
成 员:郭 俊(市工信局电子信息化科负责人)
叶新鑫(市工信局科员)
第三小组:负责推进城厢区工业企业复产达产
组 长:陈俊杰(市工信局总工程师)
成 员:林 婧(市工信局化工科负责人)
蔡志鹏(市工信局科员)
第四小组:负责推进涵江区工业企业复产达产
组 长:林国华(市工信局副局长)
成 员:郭娟娟(市工信局食品药品科科长)
傅振宇(市工信局软件服务业科负责人)
第五小组:负责推进秀屿区工业企业复产达产
组 长:陈 育(市工信局副局长)
成 员:林华建(市工信局运行科科长)
王飞燕(市工信局企业科科长)
第六小组:负责推进北岸工业企业复产达产
组 长:郑 玮(市工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林志腾(市工信局技术科科长)
林建珍(市工信局科员)
六、关键词诠释
(一)用电奖励。通过工业企业用电奖励,进一步鼓励企业扩大生产、加大生产。政策以2019年3月份当月日均用电量为基础,对2020年3月份日均用电量占80%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照企业3月份当月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5元补助,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二)日均用电量。以电力公司抄见电量为主,按照企业本月自然日用电量。
(三)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为主,制造业企业当月份须在系统上填报产品产量等数据。
(四)返岗交通补助。通过返岗交通补助,进一步支持企业采用包车、包机等方式“点对点”接送企业员工,帮助辖区员工及时返岗,返岗交通补助政策延长至3月底。
(五)企业投达产。通过正向激励,鼓励各县(区)政府分类施策,加强要素保障、优化服务,促进早达产。按照各县(区)政府3月10-3月31日规上工业企业达产电力指数日平均值进行排名,对前3名且3月份当月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前3名的县(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六)帮扶指导小组。成立我市复工达产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挂钩县(区、管委会)、挂钩企业,督促县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提高员工到岗率、设备运转率,确保已出台用电、用工、保险、金融等有关优惠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强化跟踪督促,促进企业稳产达产。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柯振雄,15160470914
八、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为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产达产,确保一季度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莆市工信运行〔2020〕13号)和莆人社文〔2020〕33号的基础上,我局会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起草实施工业企业复产达产正向激励政策,并征求、吸收企业代表、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意见,市政府领导也多次召集座谈,讨论研究,形成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工业企业复产达产正向激励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