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政策公告公示

中共莆田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7/19 1.4w 阅读 516 点赞

  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30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5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自觉。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落实落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第一时间成立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任副组长,各内设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2023年7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市教育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实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分门别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各责任单位对账销号,对能够立即解决的不等不拖、马上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认真剖析,拿出可行措施、逐条整改,确保如期完成、见底清零。巡察整改期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5次,整改例会3次,以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进一步查弱项、找漏洞、补短板,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制度执行,确保问题改到位、不反弹。

  (三)联系工作实际,延伸放大整改效应。局党组注重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全面落实市委“一五二三四”工作部署,大力实施和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做到“俯下身子抓教育,一心一意育人才”,为奋力答好谱写“福建篇章”的莆田答卷、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贡献教育智慧和力量。2023年以来,教育公平步伐更加坚定,莆田一中新度校区高中年级启动搬迁,莆田八中新校区等相继投入使用,绶溪、玉湖等片区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新增幼儿园学位2250个,中小学学位25950个,基本满足含中心城区在内的片区学位需求。90所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改造公办中小学校教室1000间;教育质量提升更加有效,新增省示范性幼儿园2所、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48所,义务教育教改基地校9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2所,高考成绩实现“三超越两突破”;教育改革维度更加深入,北大附中莆田学校顺利落地,福师大仙游附属学校成功招生,建成“教育一张图”,莆田市“在线教育应用创新项目”通过教育部验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建设,研究下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专题学习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内容,明确16个理论学习专题,确保理论学习“计划、内容、进度、质量”四个落实。二是聚焦真学真悟。如,2023年5月26日举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2020年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以及2020年、2021年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上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围绕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重要论述相关专题组织开展专题研讨;6月2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7月25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发表系列教育重要讲话、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给师生群体回信等精神;9月2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凝心铸魂筑牢根本——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三是坚持学用结合。拓展月例会内涵,坚持把理论学习和业务研讨相结合,把理论学习融入各阶段业务工作之中,教育党员、干部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所学所思与解决群众、师生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向深里走、向实里走、向心里走。

  2.针对铸魂育人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理论学习凝聚共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全市教育系统举办“传承优良家风 争做时代新人”第三十届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童心向党 强国有我”优秀童谣传唱等活动,引导学生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二是拓展渠道加强教师招聘力度。针对反馈的问题,多渠道加大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力度,2023年通过全省统招、专项招聘、全市(区)事业招聘、公费师范生培养等渠道招聘教师1246名。2023-2024学年度实施银发教师返聘计划,招聘107名退休教育人才充实我市教师队伍;2024年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00名左右,其中,思政课教师40名、心理健康21名等紧缺学科教师。全市已配备专职思政课教师1445名,聘任兼职思政课教师3000多人;不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配备,全市现有447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其中专职173名,全市思政课教师、体育教师、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基本满足教学需求。三是落实“双减”推进体教融合。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促进学校体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学生核心素养,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落实“双减”要求,减轻过重学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帮助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养成良好坐姿。2023年3-7月开展校、县(区)、市三级体育联赛,开设8-9个运动技能项目,参与学生5000人次。四是多举措提高近视防护力度。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2023年6月10日,邀请眼科专家为全市师生家长开展爱眼护眼知识讲座。1000间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已全部完成。五是采取整体推进、典型辐射的方式推动学校体育美育发展。2023年6月4日组织开展幼儿体质健康足球嘉年华活动,全市共20所幼儿园参加,促进幼儿掌握相关运动技能。开展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2023年7月在莆田二中开展游泳、啦啦操两个项目联赛,全市共48支队伍参赛。六是拓宽劳动教育实践场所。遴选推荐福建省第五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15个、第四批省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1个、第六批遴选命名市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3-5个。

  3.针对不同程度存在学前教育入园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2022年建成公办幼儿园24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7890个。2023年度省教育厅实际批复我市公办幼儿园建设补助项目12个,2023年新增幼儿园学位2250个。二是探索“总园+”集团化办学模式。2023年3月新组建8个学前教育“总园+”集团,其中7个是以乡(镇)村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的农村学前教育集团。三是加快省、市示范性幼儿园创建。2023年5月8日省教育厅评估组对我市2所幼儿园进行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并通过验收;5月23日组织人员对6所幼儿园进行市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并通过;6月7日举办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园长能力提升培训班,加强园长队伍建设,提升园长管理与领导能力,扩大我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推进省、市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开展了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的创建与评估,2023年,我市共创建了38个“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完成65个“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创建任务。各级示范性幼儿园数逐年增加,2023年我市示范性幼儿园达324所,比2022年增加29所。

  4.针对基础教育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基础教育内涵促提升。召开基础教育落实新课标推进会,邀请专家讲座,强化对基础教育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举行基础教育教师新课标考试,推动广大教师学习新课标、运用新课标、落实新课标。二是拓展常规管理抓质量。先后组织2023届和2024届高考备考培训暨一级达标校联盟备考研讨和中考备考研讨活动,开展高中和初中毕业班综合视导,组织六年级质量抽测、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命制七年级期末测试卷供学校参考使用。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在“四新”背景下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切实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发展,2023年高考实现“三超越、两突破”。三是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探索。依托省示范性高中成立五大学科奥赛基地校,试点推进拔尖创新人才集中培训。2023年,我市选手在五大学科奥赛福建赛区获奖211人次,获奖人数位居全省第五。其中,获一等奖19人次,获奖人数位居全省第四。在全国奥赛中获得金牌1块,铜牌4块。2024年由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莆田学校和福建师范大学仙游附属学校承担“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制定下发《莆田市教育局关于举办莆田市第六届中小学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莆教人〔2023〕32号),各县区、市直学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逐级开展选拔比赛。

  5.针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走访全市职业院校。深入了解职业教育需求,倾听意见建议,推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部署开展“一校一案”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调整与改造、撤销与增设相结合,“一校一案”科学编制2024-2026年专业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建设目标。二是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对接全市13条重点产业链,2023年秋季在6个学校增设新能源装备运行与维护、无人机操控与维护、直播电商服务等专业,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2023年12月,湄职院获2023年第五批省级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湄职院和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莆田市新型功能材料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获2023年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湄职院的鞋类数字化智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获2023年省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莆田工艺美术职业教育集团入选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项目。三是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推进会。2023年12月8日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全面部署推进2024年职业教育工作。2024年5月举办职业教育宣传月,举办职教成果展、拍摄全市职业院校宣传片、组织13所中职学校进初中校园宣讲、邀请劳模工匠进中职学校宣讲等,营造职业教育良好氛围。四是强化示范引领,激发竞技热情。采取遴选中职教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班主任团队、市级优秀课题参加省级相关比赛,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组织专家对全市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评选出3所职业教育质量先进学校。2022年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968个奖项,在全省49所职业院校中,湄职院获奖48项,排名全省第7位;2023年省职业院校技高职组1002个奖项,湄职院获奖49项,排名全省第5位。在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赛事名称原来是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职组中,我市获奖19项,排名全省九个地市中第5名,比2020年提升3个位次。

  6.针对没有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2023年7月25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莆田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等,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要求,规范学习考勤、请假等制度,每个月至少安排1个专题学习会,每季度集体研讨不少于一次,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确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二是确保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结合“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先”活动,要求每名党员干部对个人心得体会及研讨交流材料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撰写,避免出现错漏、雷同和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表述等问题。2位班子成员2019年9月、2022年1月存在照搬照抄的两篇研讨交流发言材料已更正并存档。

  7.针对意识形态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认识。2023年6月21日召开工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核查整改。全面核实2019-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对发言提纲中未对意识形态方面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的班子成员,完成个人发言提纲修改。三是修订完善机制,推动意识形态责任落实。着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建设,将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作为重要内容,修订完善落实《莆田市直教育系统落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9月28日邀请市委讲师团何金武主任作《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讲座,并作为常态化措施每年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提升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

  8.针对涉及意识形态文件存在泄密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培训提高。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以会代训、以案警醒,全面加强党员干部保密培训,提高保密防范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保密观念,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二是深入自查整改。针对巡察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涉及意识形态文件根据派生定密原则予以定密。已对一些意识形态相关文件未定密的责任人郑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9.针对阵地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学促改铸牢意识形态阵地。利用局机关月工作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和网络安全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审签制的通知》《莆田市教育局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制度》。二是深入开展自查整改落实工作。2023年5月开展市直教育系统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经常性管理自查排查和论坛清理规范工作,督促学校整改21处,10月向市委宣传部报送市直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析研判报告,分析研判教育系统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0.针对落实政策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规矩意识,确保政策落实。结合月例会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做到立行立改。坚决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中考中招改革进一步强化考试招生评价育人导向的通知》(闽教基〔2021〕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2023年3月出台《2023年莆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莆教〔2023〕13号),将2023年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纳入自主招生范畴,与自主招生同一批次投档、同一批次录取,所有特长生文化考试成绩均不得低于同年度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2024年3月通过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由市教育局领导在线解读中考体育技能现场测试及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专业技能现场考试政策。2022年12月《莆田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莆田市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县区已开展民办学校转营利性学校登记工作,全市共计5家民办幼儿园申请分类登记,其中,荔城区1所;城厢区3所,秀屿区1所,已于2023年9月全部完成非营利性转营利性分类登记管理。

  11.针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强化综合督政实效。(1)逐级全覆盖督导有力有效。始终坚持将巡察反馈问题作为教育督政工作的重点内容。组织对7个县区全覆盖开展2024年市对县区“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同时,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组织开展问题清单整改“回头看”工作。(2)跨级重抽查督导持续加强。组织开展2024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市级抽查,有力夯实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3)同级促协同督导有效推进。拟于2024年7月份组织对市委编办、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人社局等市直单位开展督导评估,持续提升教育服务保障水平。二是持续加强综合督校工作。(1)组织开展综合督校工作。常态化组织对全市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开展综合督导评估。同时,加强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跟踪督促,组织开展“回头看”。(2)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工作。组织开展“双减”、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教学质量提升及学校规范办学等专项督导评估工作。(3)强化挂牌督导工作实效。强化责任督学作用发挥,将巡察反馈问题作为各级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点内容。三是持续强化督学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市政府督学和特约督学的换届工作。积极推动教育督导专业化发展,扎实做好分级分层督学专业培训,持续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12.针对执行内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系统内审制度。加快建设内审队伍,同时加强市直教育系统经费使用的监管。二是加强学校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培训。对全市中小学校长、副校长、总务主任、会计人员以及教育局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于2023年4月9-11日完成线下培训,7月完成线上培训,聘请国内、省内教育财务管理专家进行现场授课、答疑。三是指导各下属单位认真组织整改。①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选择市朗诵协会举办第六届“中国诗词大会”莆田赛区选手集训活动。市朗诵协会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集训业务并开具增值税发展收取费用,正常结余1万元,已要求协会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确定为非限定性收入,并全部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②市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已制定《市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邀请专业会计,集中力量对单位的会计账务进行全面清查,严格落实经费支出、事前申报审核、财务岗位责任制、合理编制经费预算、预算执行跟踪管理、规范报账审批程序等工作。已清查往来账款总计269232.91元,清理缴回财政国库38151.54元,退回招标代理公司保证金2000元。③市第二实验小学、市特殊教育学校的项目支出已按要求进行明细核算,进一步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④市第二实验小学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已完成补扣补缴,补缴个税21167.3元。⑤指导市壶兰教育基金会认真核查表彰奖金发放情况,经核实,3000元奥赛指导奖重新发放至莆田第一中学。并举办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已对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较混乱的相关责任人胡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对市第二实验小学现金发放奖金和劳务费未代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相关责任人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对市壶兰教育基金会林某某进行约谈。

  13.针对办理群众诉求不高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针对教育办件较多的实际,进一步完善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办理制度,指定两人专门负责12345诉求件办理,明确A/B岗职责,同时优化程序,加快诉求件办理效率,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诉求2059件,及时查阅率100%,及时办理率100%,满意2055件,满意率99.83%。二是立行立改。2022年11月8日,经与担当者基金会沟通,当日就关停了莆田各相关学校“班班有个图书角”捐款链接,不再通过以学生家长捐赠为主要形式的众筹合作建角事宜。

  14.针对中心城区学位供给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项目建设,保障学位有效供给。通过改扩、新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等方式,持续实施学位扩容工程,逐步增加公办学位数量。2023年中心城区新招生1所公办初中,2所公办小学,市直3所小学增加招生计划,以满足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需求。二是创新办学模式,逐步解决城区拥挤问题。持续推进“小片区”办学管理模式改革,划定中小学教研片区、共同体75个,挂片名师已指导100多场片区教研工作。组织由宣传部、教育行政干部和市教师进修学院教研员组成的视导团队开展“推门听课”。召开全市义务教育教研片区、共同体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教研片区和共同体工作落实。三是强化辐射引领,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培育78所“基础教育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与福建师范大学合作培育20所“新课标下学校高质量发展样本校”,遴选100名“新课标下教师高质量发展”领头雁教师,培育“莆田市中小学教学名师”,打造木兰溪全域教育绿色高质量发展新生态样区。四是树立评价导向,化解教育优质均衡问题。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测,出台年度中考中招方案,2024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提高到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5%,并向农村学校倾斜。开展小学、初中、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持续做好评价结果运用。五是优化招生政策,保障招生秩序。出台《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莆田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政策,划出招生纪律红线,加强纪律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及时向社会公众开展涉及招生的诈骗案件警示教育和提醒。六是加大政策宣传,做到及时公开透明。通过教育微信公众号、教育局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对招生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发布招生政策及招生政策解读,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热线,畅通政策咨询渠道,群众在12345平台上的关于招生政策咨询及时解答,解决群众对招生问题的疑惑。

  15.针对落实“双减”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双减”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并出台《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相关实施方案》和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明确整治目标,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促进学生更好回归校园、解除家长后顾之忧。二是健全机制,强化智慧监督。利用已建成的局际联席工作机制,强化摸排合力和智慧监督,对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清查并实施动态监测,形成预警、监督、治理的工作闭环,精准纠治。三是明确分工,推进工作落实。根据市“双减”文件及《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37号)精神,明确分工,完成非学科类审批和监管职责移交,全力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审批准入工作。2023年市教育局牵头召开局际联席会议8次,推动非学科类规范审批的同时,强化培训机构的综合治理。市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提醒函1份、通报5份,督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加快审批准入进度,做好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截止2024年5月,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已审批培训机构63家,其中,文化艺术类60家、科技类3家。四是拓展模式,实现全面覆盖。持续优化课后服务方式,实现课后服务“2+3”模式,打造“双减”优秀案例。2023年5月组织学校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对作业布置、课程开设、集体备课等教学常规进行督查和指导。利用暑期,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基础数据摸排及问卷调查,优化“一校一案”。印发《深化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工作方案》(莆教综〔2023〕39号),持续深化课后服务“点题整治”工作。五是持续跟进,落实作业常态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作业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直学校开展作业管理情况自查自纠,教育督导部门将作业管理作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重要内容。

  16.针对校园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校园安定稳定工作形势的研判,归纳总结两大类十二项校园安全工作重点,推动市、县、学校三级安全层级管理。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印发了《莆田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围绕学校校舍、消防、食品、校车、实验室危化品、特种设备、防溺水等安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和校园安全教育(含地震与消防应急演练)等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三是持续推进“护校安园”行动。坚持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格校园出入管理确保专职保安员、护学岗、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率四个100%。四是完善校园安防工作机制。坚持将防范欺凌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市、县区、校三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先后建立校园欺凌防治、未成年人涉黑涉恶联防联控等11项工作机制。五是加强法治队伍力量建设。紧紧围绕“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推进“三官一律”挂钩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聘任管理和绩效考核等三项制度,将法治副校长纳入网格化管理,构筑联防、联动、联控的教育、实践、防范、管理和干预机制,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共计聘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1176人。六是建立多元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市级指导中心、2所高校、15所省市级示范校、5个名师工作室的引领作用,开通23条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积极搭建多元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水平。打造“莆田市学校家庭教育数智化平台”,在6所中小学校试运行,采取“每日一学、每周一做、每月一课”方式,通过“学校管理端、教师管理端、家委协同端、家长学习端”四端协力,运用数智化技术构建新型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显著提升了协同育人的效率和质量。七是优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出台《莆田市学校食堂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 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工作方案》,联合转发《福建省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指南》,并成立联合专班,聚焦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开展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点题整治行动,排查风险隐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全市142所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对校园安全管理问题的相关责任人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7.针对职称评审材料审核不够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职称评审宣传力度。我局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要第一时间将省、市职称政策文件通过官方网站、学校教师微信群、教师会议培训等方式下达、学习、宣传、解读,同时公开各级职称办事机构咨询渠道方便教师咨询。二是严格评审材料审核。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已实行申报材料审核负责制,要求各级职称经办人各负其责,严把材料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签字确认,一旦发现违规造假问题将启动材料溯源程序,对学校及其相关审核把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三是加强纪律查处。2023年7月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下发《关于莆田市2022年度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莆教职改〔2023〕7号)文件,对2022年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中造假的莆田第十七中学黄某某、涵江区国欢镇中学李某、涵江区国欢镇中学蔡某某、涵江区国欢镇中学林某某和仙游第三华侨中学陈某某等5名参评对象按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2023年8月,涵江区教育局对材料审查不认真的涵江区国欢镇中学陈某某和莆田第十七中学蔡某某等2位学校审核人进行批评教育、仙游县教育局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相关规定,对仙游县第三华侨中学谢某某给予诫勉教育。四是提升职称评审服务水平。在职称评审启动前,及时将相关职评文件发放到各县区、市直学校,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参评对象,全市统一制定的评审(量化)办法、材料上报清单和《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要求》随职评文件同时下发,让参评对象及时了解评审办法和材料要求,并根据实际及时更新、补充后对外公开。

  18.针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食堂管理制度建设。2023年3月30日邀请专家通过腾讯会议平台对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堂劳务人员进行食安管理和食堂实操管理培训,6月30日,出台《莆田市学校食堂管理实施细则》(莆教综〔2023〕30号),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堂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工作,严格规范采购行为。二是健全完善三级管理体系。督促各地各学校严格执行市、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三级管理体制,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自查自纠、日常管理、应急处置、跟踪反馈等各项工作的落实。严格做好市、县两级对供应企业经营场所供校大宗食品质量抽检工作,2023年市、县两级共抽检102批次,抽检结果均合格。三是严格落实大宗食品集中采购监管。严格落实食堂自主经营和大宗食品集中采购,继续加强全市学校“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自查、县区督查、市教育局总督导”督查机制,有效推进“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措施的落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严范食品安全风险。市第二实验小学已与城厢区教育局联系,做好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跟标采购工作。至目前,全市所有供校大宗食品供应企业全部纳入县级教育部门统一管理:荔城区、城厢区、秀屿区、北岸、湄洲岛等由县级教育部门组织公开招标,实行集中采购;仙游县、涵江区根据自己区域的实际情况,按学校或分区域为主体组织公开招标,实行集中采购。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三)款“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落实。督促指导本地区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制定审核本地区相关政策。督促县级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县级人民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以及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县级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学校采购需求管理工作”“完善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制度。各实施学校食堂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县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等有关规定,市直学校食堂按照《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莆教直〔2016〕19号)要求,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集中采购工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纳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

  19.针对专项资金下达、分解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分解下达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各业务科室及时确定资金分解方案,报送党组研究确定后,与财政联合发文下达到位。2023年度除省级另有规定外,省级专项资金均在收文后30天内分解下达到位。二是督促专项资金合理支出。截止2023年12月25日,以前年度省级专项结转2023年继续使用资金共计10311.56万元(全部为2022年度结转指标),支出10274.08万元,财政清理收回37.48万元,完成100%。

  20.针对固定资产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学校财务管理培训,针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聘请省内专家进行重点培训,提升学校资产管理水平。二是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我局2023年3月29日已按规定流程报废固定资产55.9527万元并向市财政局备案,残值收入已按规定上缴财政。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的通知》(莆财资[2019]17号)、莆田市教育局《转发<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教财[2020]4号)等文件,市直学校除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交通运输设备外其他资产的报废,若已超过最低使用年限或已提足折旧的,由各学校(单位)按规定程序内部核批,经集体研究后予以报废,核批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市实验小学已于2023年5月22日将2022年资产报废处置核批情况报我局备案。个别下属小学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已将未计资产计入固定资产并补提折旧。三是重新修订制度并严格执行。2023年5月组织学校财务管理培训,针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聘请省内专家进行重点培训,提升学校资产管理水平。完成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并印发实施,线上审批系统全面运行。

  21.针对部分市直学校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我局已要求各学校进一步规范现金使用,劳务费、工资奖金发放原则上通过银行代发户进行发放,尽量减少使用现金支付人员经费及劳务费的现象。市第二实验小学自2021年10月起已全部采用银行代发。市特教学校的劳务费、工资奖金绝大部份采用银行代发的方式,我局已要求学校支出严格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或转账支付进行结算,杜绝此类现象。

  22.针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提升,夯实主体责任。2023年6月21日召开工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传达巡察反馈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问题,汇报相关问题核实情况,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对2021年市教育局党支部、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联合党支部及第二实验小学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3个检查组组长(3位局班子成员)、副组长(3位科长)进行工作提醒,提出落实主体责任要求。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均没有提出问责清单情况,核实《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委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常规检查工作报告》,建议针对检查反馈的“党风廉政教育存在不足,全体教职员工大会材料未见相关教育记录”“没有党支部班子分工文件,没有明确分管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等问题,各检查组认真提出问责清单,夯实主体责任,推动干部担当作为。二是立即自查整改,严格执纪监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升各检查组根据检查问题提出问责清单的能力。扎实组织开展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2023年10月下旬及11月上旬,对莆田开放大学党委、市教师进修学院党委等11个党组织进行了检查,共延伸检查4个基层党组织,检查组组长个别谈话学校(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26名(处级10名、科级16名),形成“问题清单”91条、“问责建议”2条。

  23.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2023年6月21日召开工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传达反馈问题,学习《市委党建办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工作操作指引》等文件精神,提醒局班子成员进一步落实政治监督谈话、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加强谈话的针对性。二是开展廉政谈话。结合上级部门、驻宣传部纪检组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以及谈话对象的分管领域、业务特点、职责分工及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2023年2月7日,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工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含两站)负责人、市直各学校书记校长进行了谈话共34人次。局班子其它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年终岁未和重要节日为契机,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对分管科室负责人采取“一对一”方式进行谈话,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督促谈话对象对存在问题、苗头性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自从巡察以来,班子成员共进行廉政谈话13人次。三是修订完善制度。2023年7月12日工委、局党组印发《关于调整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莆教党〔2023〕2号),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印发《关于深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的通知》(莆委教〔2023〕40号),深化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4.针对监督执纪偏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深入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在做好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信访举报件、巡视巡察问题线索办理的同时,结合“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先”活动,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和纪律监督,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二是全面梳理排查问题。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市教育局2019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市纪委交办落实的相关问题,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检查,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开展专题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对“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我局按照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工作部署,扎实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召开会议32场,参加教育2287人次。收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廉政警示教育相关素材。

  25.针对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不严格、会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2023年6月21日召开工委(局党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工委(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立行立改,深刻剖析存在问题。核查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会前有撰写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但并未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通报;2019年-2021年,存在个别局领导在不同年份民主生活会上的相互批评意见类似情况。严格落实《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提醒组织科经办人加强业务学习,认真细化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在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的“会议议程”中,明确需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同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制度,对上述出现相互批评意见类似情况的问题,已在工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上对相关工委(局党组)领导进行工作提醒。

  26.针对开展“三会一课”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业务学习。2023年6月16日,召开局机关党支部支委扩大会,传达反馈问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机关支部工作职责。组织科人员根据机关支部工作职责,强调机关支部支委会议事范围,明确需研究事项,参会委员广泛开展研讨。二是狠抓问题整改落实。2022年12月2日,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联合党支部举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进全市教育数字化》专题党课。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联合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传达反馈问题,进一步强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7.针对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2023年6月16日,召开局机关党支部支委扩大会,传达反馈问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明确组织生活会要求和党小组组长工作职责。二是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市教育局党支部组织召开各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并深入开展核查,对党员领导干部未参加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材料归档不及时不完整的党小组组长进行批评。市教育局党支部及时传达《市委教育工委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指导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方案》,由组织委员督促各党小组组长召开党小组会,完成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

  28.针对教育工作融入“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莆田市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试点方案》和系列具体措施、文件精神。二是抓制度建设,推动工作落实。2023年6月16日,局机关党支部支委会审议通过《莆田市教育局机关党支部赴仙游鲤城街道城内社区开展“机关+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上报市委教育工委;11月21日,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前往“机关+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社区仙游县城内社区,开展主题教育基层调研及“机关+社区”结对共建活动。

  29.针对党组织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开展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提升各学校党务工作人员业务素养。二是健全完善提醒制度。已制定并下发换届请示报告模板和换届选举大会模板,组织各单位(学校)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提升各学校党务工作人员业务素养。三是立即整改补短板。健全完善换届提醒制度,落实提前半年书面通知提醒做好换届准备等各项工作。对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相关责任人苏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何某某、欧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加强机关支部建设。市教育局党支部通过党小组酝酿产生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提交支委会审议。2023年6月16日,市教育局党支部支委会已审议确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工委研究;9月11日,支部召开了党员大会进行增补委员选举,随后支部委员会召开了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30.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核查核实。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名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经核查陈某某、徐某某2名同志原在市教育局机关党支部于2019年吸收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2020年这2名同志党员组织关系转到装备站党支部并于2021年予以预备党员转正。市教育局党支部讨论上述2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未记在专用的支部记录本上,研究预备党员时,未按照规定逐个讨论、以举手表决代替票决,装备站党支部研究上述2名同志预备党员转正时未逐个讨论和表决。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2023年市委教育工委印发《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明确发展党员的标准和具体要求。按照《排查整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手册》要求,通过谈话调研及民主评议,对陈某某、徐某某等2名同志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认定。经2024年6月18日工委(扩大)会议研究确认2名同志中共党员身份。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民办中小学“隐性”党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莆委教〔2023〕69号),组织开展民办中小学“隐性”党员问题比较突出专项整治。经过专项整治,全市民办中小学“隐性”党员人数占比从22.3%下降到1.8%,107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党组织。四是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针对市教育局党支部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傅某某、林某某进行约谈。

  31.针对执行议事规则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规矩。2023年6月21日,召开工委(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进一步明确工委、局党组权限范围,夯实主体责任。二是规范完善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会议和教育工委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局党组和教育工委的权限范围。加强党组会议、教育工委会议组织,认真执行议事回避制度,确保局党组和教育工委决策过程做到依法履职、客观公正、科学决策。对执行议事回避不够到位的相关责任人翁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32.针对个别干部选任标准不够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干部考核标准程序。2019年10月以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严格落实民主推荐“双过半”,确保考察对象的群众公认度。如:2019年11月,市委教育工委听取莆田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3名)民主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汇报,针对位列第三名的推荐对象人选谈话推荐和民主推荐票数没有达到双过半情况,研究决定该推荐对象人选不列入考察对象。明确对干部民主推荐得票率较低或受处分问责情况需组织分析研判,如:2023年5月,针对开放大学学生处副主任岗位民主推荐得票不够集中情况,市委教育工委组织科撰写了分析研判报告,市委教育工委委员会议审议了该报告,研究决定该岗位推荐人选不列入考察对象。二是核查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结果。2017年以来民主推荐得票率较低的选任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胜任岗位得票率皆在95%以上,优秀得票率都在70%以上。三是严格执纪监督。严格落实审核把关制度,明确干部考察组向组织科、人事科相关工作人员收集党纪、政纪处分情况,对候选人相关情况报送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审核。四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组织组工干部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工作有关纪律的通知》等相关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程序,掌握好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关键环节。

  3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执行配套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组工干部培训。明确考察谈话对象范围,明确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廉洁自律情况、不足等纳入谈话了解内容。二是进一步明确考察工作要求。在考察工作前对考察组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严格落实四个“凡提必”和“五认定”要求,在考察前做好充分的准备,针对新调入人员任职不满两年的,到其原任职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三是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组织科、装备站党支部党务干部认真学习组织部《补办党员档案的有关程序》,按照要求核实胡某某党员认定相关材料。2023年7月4日,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联合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研究胡某某同志党员材料补办事宜,经过表决,与会党员一致同意该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党龄从2007年7月26日算起。2023年8月24日,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党员身份认定相关事宜,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党龄从2007年7月26日算起。

  34.针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推进责任落实。推动出台《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莆委教育〔2023〕1号),设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核增学校正职领导职数1名;设党支部的中小学校,核定副职领导职数(副书记)1名,向编办报送《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核定市直学校领导职数的请示》。根据《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市直学校党组织领导职数的批复》(莆委编办〔2023〕46号),核增9所学校正职领导职数(党组织书记)各1名、3所学校副职领导职数(党组织副书记)各1名。二是加强执纪监督检查。郑罕已按照相关程序完成股权退出,向市现代教育技术与装备联合党支部报送相关情况说明。根据其所在党支部提供的佐证材料,结合“天眼查”查询结果,郑罕已将股权转让给他人,没有参与任何其他投资办企业活动。给予郑罕诫勉谈话。三是规范干部兼职审批。组织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干部社会团体兼职的规范管理。坚持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社团兼任领导职务的原则,确因特殊情况需在社团兼任职务的,必须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中组部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兼职。开展自查自纠,对局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须经过所在单位同意,严格规范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社团兼职行为,对未经审批兼职的领导干部即时要求整改。2023年12月,6位未经审批兼职的干部均已退出的社团兼职。四是从严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使干部切实做到因私出国(境)必须提前向组织报告,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向市直学校下发发《关于因私事出国(境)和证照管理的工作提醒》,绷紧思想意识,把规范和加强在职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的规矩入心入脑。全面完成对本单位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对新增登记备案人员,以及原登记备案人员调离、退休、死亡需撤销等,按干部管理权限将信息及时通报出入境管理部门,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撤备。对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的普通干部许某某和陈某某,给予两人批评教育。

  35.针对社会事务“进校园”项目过多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指导。立行立改,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进校园”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2024年3月向市直各部门征集年度社会事务进校园清单,5月17日下发《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发布2024年莆田市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的通知》,保留3项。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开展数字赋能减轻师生负担工作,2024年5月21日,《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整治社会事务加重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教综〔2024〕15号),开展“一个中心连两端”的协同工作模式,整合优化进校园事项,为学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36.针对下属党支部换届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6月21日,工委(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等,提高思想认识,夯实主体责任。二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格落实换届提醒工作制度,提前半年发函提醒,加强按期换届情况排查,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报表。对近年来换届不及时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工作提醒。三是提升业务素养。2023年3月28日,制定并下发换届请示报告模板和换届选举大会模板,组织各单位(学校)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提升各学校党务工作人员业务素养。

  37.针对“1+X”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对照“1+X”专项督查报告提出的问题,查摆漏洞,进一步督促市特殊教育学校等有关学校认真核实整改,2023年初已将整改报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市财政局“1+X”专项督查检查报告的整改反馈》(莆教函〔2023〕6号)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已认定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利用春季、秋季开学督导等时间节点,加大对学校后勤管理等方面的督导力度,持续抓好落实。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5人;其中,诫勉及以上2名,具体为:

  诫勉情况:

  因遵守局机关考勤制度不到位,对市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柯其红给予诫勉谈话,按照80%比例发放绩效奖励。

  因违规经商办企业对市现代教育技术与装备管理站干部郑罕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1.针对各级各类学校达标晋级创建数量相对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凝聚“教育强市”共识。2023年6月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专题),学习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大论断和决策紧密融入“教育强市”实践中来,推动市委“十四五”期间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工作的落实。二是立行立改推广出新。已上报教改基地校案例,对申报市级“义务教育教改基地校”的46所学校,逐校开展实地评估验收工作。经评审确定30所学校为“莆田市首批义务教育教改基地校”,9所学校(小学6所,初中3所)确定为省级教改基地校。三是深化校地合作。深化与福建师范大学合作,以点带面,辐射引领,遴选20所中小学校作为“新课标下学校高质量发展样本校”,福建师范大学仙游附属学校2023年秋季实现招生。与北京大学附属中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北大附中莆田学校顺利揭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启动。四是加快推进示范创建步伐。进一步推动各县区创建省、市示范性幼儿园积极性,截止目前我市省示范性幼儿园16所。1所幼儿园已向省厅申请新一轮的验收评估。已开展湄洲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省级督导评估复核工作,正在准备国家级迎检工作。进一步推动各县区普通高中达标创建工作和省示范性高中建设,指导莆田四中、莆田五中、莆田十中开展省示范性高中创建工作,2023年12月,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福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结果的通知》(闽教基〔2023〕38号)确认莆田四中和莆田十中为省示范性高中,莆田五中和莆田侨中继续开展创建工作。莆田八中通过省一级达标复查,仙游二中接受省教育厅省一级达标高中现场考察,莆田十五中和秀屿区实验中学晋升为省二级达标高中。新增48所“管理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截至目前我市共有577所学校(小学460所、初中117所)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占比83.36%(小学占比83.94%,初中占比84.78%),提前实现两年实行“十四五”我市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占比达到80%及以上的目标。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薛某某进行约谈。五是探索实践“总园+”集团化办学模式。探索实践出自办分园、联盟共赢、加盟合作等3类“总园+”集团办园模式,满足孩子就近“有园上”“上好园”的美好期盼。截止目前共组建了32个“总园+”集团,涵盖了57个幼儿园。六是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走访全市职业院校,深入了解职业教育需求,倾听意见建议,推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一校一案”科学编制2024-2026年专业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建设目标。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2023年12月,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获2023年第五批省级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湄职院和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莆田市新型功能材料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获2023年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湄职院的鞋类数字化智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获2023年省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七是加强特殊教育改革试验基地校建设。争取省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积极筹备申报下一轮省级特殊教育改革试点校。八是做好奥赛强化集训工作。2023年8月起,发挥莆田二中作为信息学奥赛基地校的作用,切实组织开展全市信息学种子选手和教练集中培训工作。提升全市信息学奥赛种子选手的水平,服务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2023年信息学奥赛成绩有较大进步,获省一等奖2名,省二等奖12名,省三等奖4名。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基础教育学校创先争优是一个持续推进的过程,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高中示范建设学校和普通高中达标的等学校创建工作,督促各县区精心遴选创建对象,按照省级统筹引导、市级指导协调、以县为主实施的分级管理体制,落实好培育建设与监管指导责任,加快推进创建工作。目前,我省不再评审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下一步我局将推进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莆田华侨职业中专学校、莆田职业技术学校等职业院校争创福建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大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整改时限:2024年9月完成阶段性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十三五”期间学校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对表抓整改落实。对照“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落实情况再梳理,2023年5月已完成对仙游二中创建省一级达标、莆田十五中、秀屿实验中学创建省二级达标、莆田十六中创建省三级达标市级现场考察指导,6月收集汇总其整改方案。2024年1月,仙游二中已接受省教育厅一级达标高中评估现场考察,目前正在开展问题整改。莆田十五中、秀屿实验中学已被确定为省二级达标高中。持续对莆田十六中创建省三级达标高中开展指导。截止目前,我市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已建成46所。二是持续推进规划建设项目。“十三五”期间,我市原规划新建及改扩建学校76所,后经市政府同意,调整后实际应建设项目67个。截止2020年底,已建成47所,2021年后至今新建成14所,截止2024年3月还有3个项目正在建设中,其中:荔城区2所(中山中学壶兰校区小学部项目、中山中学壶兰校区初中部项目)。涵江区1所(博雅国际学校)。对项目推进力度不够的相关责任人曾某某进行约谈。三是强化督查指导服务。“十三五”规划中尚未完成的项目已全部列入今年我市教育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莆政办明电〔2024〕5号),由市政府牵头成立的莆田市加快推进教育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及“教育一张图”对其进行督促,持续推进项目进展。同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集中精力建设一批随班就读学校。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原定于2020年完成城区、中心集镇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67所,目前仍有3所尚未竣工验收(其中:荔城区2所、涵江区1所),荔城区中山中学壶兰校区小学部、中山中学壶兰校区初中部、涵江博雅国际学校等3所学校,由于建设资金无法及时足额落实,项目进展较慢,预计将在2025年陆续竣工验收。以上项目已全部列入我市2024年教育类建设任务清单,由市加快推进教育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并通过“教育一张图”跟踪督促,确保项目按序按时推进。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完成阶段性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针对城乡义务教育学位分布不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项目建设,保障学位有效供给。持续实施学位扩容工程,2023年规划建设教育类项目83个,新增2250个幼儿园学位、25950个中小学学位。二是创新办学模式,逐步解决城区拥挤问题。持续推进“小片区”办学管理模式改革,划定中小学教研片区、共同体75个,挂片名师已指导100多场片区教研工作。组织由宣传部、教育行政干部和市教师进修学院教研员组成的视导团队开展“推门听课”。召开全市义务教育、共同体工作推进会,统筹教研片区和共同体工作落实。三是强化辐射引领,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培育78所“基础教育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与福建师范大学合作培育20所“新课标下学校高质量发展样本校”,遴选100名“新课标下教师高质量发展”领头雁教师,培育“莆田市中小学教学名师”,打造木兰溪全域教育绿色高质量发展新生态样区。四是树立评价导向,化解教育优质均衡问题。出台年度中考中招方案,2024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提高到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5%,并向农村学校倾斜。开展小学、初中、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持续做好评价结果运用。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受土地和规划影响,城区学校的建设滞后学生的增长,加之城乡间、学校间教学质量存在差异,产生“城区挤、农村空”等问题。下一步:根据人口变化,对学校布局优化进行科学调整,加大中心城区学校建设力度。加大对省、市示范性幼儿园、义务教育教改基地校、普通高中达标晋级的创建力度,不断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前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县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差异系数未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常规管理。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新课标考试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初中新课程新课标学科培训,组织由宣传部、教育行政干部和市教师进修学院教研员组成的视导团队开展“推门听课”,组织开展初中毕业班综合视导,促进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水平。二是推进“小片区”办学管理模式。全市中小学划定75个教研片区、共同体,挂片名师已指导100多场片区教研工作,形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生态。三是强化辐射引领。培育78所“基础教育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与福建师范大学合作培育20所“新课标下学校高质量发展样本校”,遴选100名“新课标下教师高质量发展”领头雁教师,培育“莆田市中小学教学名师”,打造木兰溪全域教育绿色高质量发展新生态样区。组织莆田市“基础教育精品课”评选并择优推荐参与省级评选,入选省级“基础教育精品课”数量和比例位居全省第三。四是推进先行先试。城厢区作为我市首个申报迎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的区,坚持高位统筹、强化系统推进,持续优化校点布局规划、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强化教育共同体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水平。对照评估标准要求,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等3大项31个评估指标达标率有明显的提升。五是强化督导。2023年5月-7月,分别组织对全市7个县区开展2023年度对县区“两项督导”工作,推动各县区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教育,提高教育质量,逐步提升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对县区校际发展不均衡的督导力度不够的相关责任人宋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编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要求,我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工作分年度安排,要求2025-2029年,所有县区分年度完成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任务。2023年城厢区和湄洲岛的优质均衡差异系数已达标,已具备申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区的前置条件。下一步将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既定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组织督导评估组深入各县区对创建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分类指导、分别施策,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清单,抓紧补短强弱。将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年度市对县区“两项督导”评估(考核)重点内容,夯实创建责任、加大创建力度,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师资队伍结构性缺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教师招聘力度。2023年通过全省统招、专项招聘、全市(区)事业招聘、公费师范生培养等渠道招聘1246名新任教师,其中全省统一考试招聘新任教师667名,专项考核招聘新任教师210名,事业单位招聘人员62名;公费生、委培生拟聘人员数307名。2024年继续开展教师招聘,目前招聘方案已在市人社局官网公开,共有1300个岗位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继续实施银发教师教学计划,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质资源,吸引退休教育人才为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才智、经验和力量,今年招聘107名。二是加强校际交流。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凝聚优势,取长补短,形成合力,逐步化解紧缺学科教师不足和学科结构性不平衡的问题,2023年全市交流轮岗校长230名、教师1209名,其中交流骨干教师296名。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需要与编制部门沟通,争取更多的编制用于教师招聘,解决部分学校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下一步,2024年公开招聘1300名新教师,通过补充新生力量和区域内师资调配以及强化精准岗位培训等方式逐步解决教师队伍年龄、男女比例、学科结构性不平衡的问题,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整改时限:2024年9月完成阶段性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6.针对教育投入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协调财政部门逐步提高中小学公办经费标准,设立市县两级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提升基础教育办学质量支出。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比为52.78%,投入增长28.78%,义务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大幅增加。2023年,除仙游县外,其他各县区均已预算安排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经费;市本级及湄洲岛均在省定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上有所提高。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全市各级财政财力紧张等原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建设投入有较大幅度下降。下一步:利用教育督导,推动县区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资金投入。同时推动县区政府通过政府债券等方式多方筹措教育资金,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备更新及内涵提升。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整改,并将长期推进。

  7.针对师德师风问题建设还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学习。紧紧依托教师进修学院(学校),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师培训课程,7月份我局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平台开展师德集中教育活动,帮助全市广大教师全面熟悉、把握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补课、酒醉驾、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不够有力的相关负责人薛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出台《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试行)》,给全市教师划出“红线”、亮出“底线”,严控师德师风失范。及时公布市、县区教育局举报电话和信箱,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教师违规从教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曝光。其中2023年教师违纪违法17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师德师风的相关规定,对违法人员进行查处,已处理到位。三是开展师德教育活动。结合9月份新学年开学和教师节活动,组织开展“五个一”师德教育活动。2023年市本级在教师节期间表彰表扬奖励先进教师715名、先进集体97个,发放奖励金81.5万元。2024年将在庆祝第40个教师节期间表扬奖励先进集体90个左右,先进教师700名左右。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是一件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措施的坚决落实,提高全体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丰富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方式,结合庆祝第40个教师节活动,制定发布2024年表扬奖励计划,开展对优秀教师表扬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整改时限:2024年9月完成阶段性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8.针对劳务费发放标准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财经纪律的学习,组织人员劳务费发放重新进行核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考试评审等劳务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莆教财〔2017〕17号)、《关于规范体育竞赛活动裁判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闽体[2020]198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发放劳务费,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行〔2017〕130号)的相关规定发放讲课金。对劳务费报销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开展自查自纠。针对2020年全市足球嘉年华活动、2020年中职高中级教师职务业务考核工作、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面试的劳务费发放问题,逐项进行核实并做好沟通解释,完成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并印发实施。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市教育局原有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造成部分业务活动资金支出标准不够明晰。下一步:通过新修订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报销制度,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有关报销标准。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9.针对劳务费发放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我局组织人员劳务费发放重新进行核查,我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考试评审等劳务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莆教财〔2017〕17号)、《关于规范体育竞赛活动裁判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闽体〔2020〕198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发放劳务费,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行〔2017〕130号)的相关规定发放讲课金。二是逐项整改提升。对于提出的同一天发放劳务费又发放讲课费及领取线上线下(不同天)评审劳务费等问题,逐项进行核实并做好沟通解释。完成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并印发实施,线上审批系统全面运行。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市教育局原有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造成部分业务活动资金支出标准不够明晰。下一步:通过新修订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报销制度,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有关报销标准。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10.针对财务报销材料不够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经业务学习。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重新修订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线上审批系统,现已全面运行,杜绝中间审批环节缺失情况。三是规范签到制度。全面规范各类考试、评审、会议、培训等签到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加强单位存货管理,建立健全存货及低值易耗品出入库制度。督促现代教育技术与装备站加强财务学习,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杜绝无预算支出或无预算采购的行为。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市教育局原有财务管理制度报销流程不够完善,存在附表缺失、财务人员把关不严等情况。下一步:全面执行新修订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全面运行线上审批系统,完善报销流程,加强报销审核。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针对教育经费增长相对较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并通过教育督导,责成县区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县区教育投入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2022年全市各县区“两个只增不减”均落实到位。二是营造重教氛围。通过湄洲日报、莆田晚报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多渠道展示教育发展成果;积极筹措教育发展各类资金,通过壶兰教育基金会等,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我市各级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压力较大。下一步:利用教育督导,推动县区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教育资金投入,落实“两个只增不减”。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部分往来款项清理时间过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立行立改。我局应付职工奖金按照相关规定,已予以发放2014年绩效管理奖及2015年1-5月文明单位奖金总计11944元,同时已将剩余资金缴入国库。二是督促直属学校(单位)按期整改。后勤服务中心已核实个人欠款挂账,并按规定予以核销。已组织市实小与市二小完成往来账款清查,正在履行资产处置报批手续。市特教学校在巡察过程中已立行立改,理清往来款项明细,查清收支来源,2022年12月份对该笔其他应付款进行了调整会计科目,在应付职工薪酬下的职业年金设置了单位和个人两部分明细子科目,并将该笔款项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中。现代教育技术与装备站2008年以前的结余17.64万元已上缴财政。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问题所涉及的往来款项系2002年市第二实验小学筹建期间产生,时间久远,清查难度较大。下一步组织市实验小学及市第二实验小学相关人员就该款项做全面清理,待清理完成,按相关规定办理。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五、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市教育局党组将按照已经确定的整改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的部署,始终保持巡察整改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扎实推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所有反馈事项整改到位。

  (一)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思想引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完善抓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主动担当作为,确保整改到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围绕市委“加快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目标要求和“一五二三四”工作部署,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10个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保持力度,直至见到成效;对2个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根据制定的目标和措施,严格落实,定期督查,打好持久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从严治党。结合“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推动重心下沉,办好民生实事。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四下基层”等优良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破解发展难题。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形态,强化日常监督,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树立新风正气,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2684681;邮政信箱: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1号楼(莆田市教育局);电子邮箱:ptqktb@126.com。

  中共莆田市教育局党组

 2024年7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