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公示

2023/11/01 3.7k 阅读 187 点赞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闽教规〔2022〕7号)文件规定,仙游县第二中学、莆田第十五中学和秀屿区实验中学在学校创建、自评基础上,分别经仙游县教育局、荔城区教育局和秀屿区教育局同意后,向我局报送学校自评表和《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评估申报表》,经审查,认为仙游县第二中学符合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申报资格,莆田第十五中学和秀屿区实验中学符合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申报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

  如有意见,请来信来电反映。邮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94-2692757。

  莆田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