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壶兰教育基金会关于印发<莆田市普通初中教育教学管理质量评价方案>(修订)的通知》(莆教〔2022〕41号)《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壶兰教育基金会关于印发<莆田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质量评价方案>(修订)的通知》(莆教〔2022〕42号)精神,我局组织评审专家开展2022-2023年度普通中学教育教学管理质量评价评审活动,经征求纪检部门、政法部门意见和评审组评选等程序产生2023年莆田市教育系统先进教师(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评价专项)拟嘉奖人选名单197名。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限自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止。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来信来电反映问题。
来信请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莆田市教育局中教科
来电拨打:2203069(纪检) 2692757(市教育局中教科)
附件:2023年莆田市教育系统先进教师(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评价专项)拟嘉奖人选名单
莆田市教育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