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政策公告公示

2023年莆田市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 09号

2023/05/24 2.0k 阅读 65 点赞

  (202309

  被处理人:郭某

  籍贯:福建仙游

  性别:

  身份证号:350****251X

  经查,被处理人郭某2020年8月入职仙游县郊尾中心幼儿园,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被处理郭某在一年试用期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2021年8月仙游县郊尾中心小学予以解聘,2021年8月仙游县教育局予以备案。

  鉴于被处理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免费生培养就业协议》(2017年签订)第十二的约定根据《福建省免费生培养就业协议》(2017年签订)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被处理人处理决定如下: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莆田市教育局)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3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免费教育费用为0.766万元/年·生,大专3年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合计为0.766万元*3=2.298万元,不足服务年限9年,需退还免费教育费用2.298万元*90%=2.0682万元,违约金为2.0682万元*30%=0.62046万元,需退还费用合计为2.0682万元+0.62046万元=2.68866万元。

  请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莆田市教育局缴纳所有费用合计2.68866万元,超出时限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处理。

  收款户名:莆田市教育局

  收款账户:140501010902245291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城厢支

  (转账请注明:郭某公费师范生违约金)

  联系电话:0594-2684682老师)

                莆田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