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政策公告公示

2023年莆田市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2023)01号

2023/04/22 1.3w 阅读 478 点赞

  (202301

  被处理人:陈某力

  籍贯:福建仙游

  性别:

  身份证号:350****1031

  经查,被处理人陈某力2021年9月入职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聘用,荔城区教育局于2022年6月批复解聘。

  鉴于被处理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免费生培养就业协议》(2017年签订)第十二的约定根据《福建省免费生培养就业协议》(2017年签订)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被处理人处理决定如下: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莆田市教育局)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3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闽南师范大学的免费教育费用为0.766万元/年·生,大学4年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合计为0.766万元*4=3.064万元,违约金为3.064万元*30%=0.9192万元,需退还费用合计为3.064万元+0.9192万元=3.9832万元。

  请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莆田市教育局缴纳所有费用合计3.9832万元,超出时限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处理。

  收款户名:莆田市教育局

  收款账户:140501010902245291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城厢支

  (转账请注明:陈某力公费师范生违约金)

  联系电话:0594-2684682老师)

                     莆田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