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政策公告公示

2023年莆田市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2023)02号

2023/04/22 1.8w 阅读 60 点赞

  (202302

  被处理人:李某会

  籍贯:云南曲靖

  性别:

  身份证号:530****2944

  经查,被处理人李某会因个人原因于2022年7月11日提出放弃莆田市公费师范生身份

  鉴于被处理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2019年签订)第十的约定根据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2019年签订)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被处理人处理决定如下:毕业后未按本协议到丙方(莆田市教育局)从事中小学教师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莆田市教育局)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3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陕西师范大学的公费教育费用为2.3万元/年·生,大学3年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合计为2.3万元*3=6.9万元,违约金为6.9万元*30%=2.07万元,需退还费用合计为6.9万元+2.07万元=8.97万元。

  请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莆田市教育局缴纳所有费用合计8.97万元,超出时限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处理。

  收款户名:莆田市教育局

  收款账户:140501010902245291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城厢支

  (转账请注明:李某会公费师范生违约金)

  联系电话:0594-2684682老师)

             莆田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