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金发〔2024〕8号)和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闽金融函〔2024〕39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地方金融组织风险,净化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发展环境,现将莆田市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日,自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5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地方金融科反映,联系电话:0594-2378118。
附件:莆田市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名单(第一批)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