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医稽中〔2026〕29号
福建恒生大药房有限公司二零一店:
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稽核技术中心2026年6月18日印发的《关于中止福建恒生大药房有限公司二零一店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莆医稽中〔2026〕13号),你店于2026年6月18日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2026年9月17日你店向仙游医保稽核分中心提交《关于福建恒生大药房有限公司二零一店恢复医保服务协议申请表》。经仙游医保稽核分中心现场核查,符合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要求。
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仙游医保稽核分中心意见,自
2026年10月20日起恢复福建恒生大药房有限公司二零一店医保服务协议。
莆田市医疗保障稽核技术中心
2026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