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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 莆田市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

2025/12/31 3.9k 阅读 465 点赞

莆民〔2025〕80号

各县(区、管委会)民政局(社会事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卫健局、民宗局: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莆政综〔2009〕1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莆市老龄办〔2015〕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研究当前老龄工作有关问题的纪要》(〔2017〕14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规〔2023〕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高龄津贴发放机制,提升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行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围绕老年人实际需求,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推行“政策找人、服务上门”,实现高龄津贴“免申即享”,由被动申请转为主动服务,确保津贴到龄即享、精准发放,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发放对象

  具有莆田市户籍、当年年满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即当年年份-出生年份≥80)。年龄认定以公安机关制发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三、津贴标准

  1.对年满90-99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少于1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2.对年满10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3.各县(区)可结合本地财力情况,适时调整津贴标准,并研究制定80–8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目前城厢区已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为80–89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四、审核与发放流程

  按照“数据提前汇聚、联动复核审查、规范公示上报、群众免申即享”的原则组织实施,每半年发放一次。统计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30日(上半年)和12月31日(下半年)。

  (一)信息汇聚

  1.县(区)民宗部门于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向同级民政部门提供寺庙等场所内8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火化信息。

  2.县(区)卫健部门于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向同级民政部门提供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死亡名单信息。

  (二)数据比对与核查

  建立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联动核查机制:

  1.镇(街)组织村(居)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全面摸排与初步核查,形成《镇(街)高龄津贴初步发放名册》,报送区级民政部门。

  2.县(区)民政部门汇总卫健、民宗及本部门掌握的死亡人员数据对名册进行比对,核查人员状态与资格条件,形成《区级高龄津贴初步发放名册》,报送市级民政部门。

  3.市级民政部门汇总各县(区)名册,开展跨区重复数据比对与去重工作,形成《市级高龄津贴初步发放名册》,提交市级公安部门进行户籍核验。

  4.市级公安部门核验后,反馈发放名册中户籍地址不准确人员和各县(区)未在名册中的人数。

  5.市级民政部门将上述名单逐级下发至相关镇(街)复核确认,核实后逐级反馈。最终由市级民政部门汇总形成《全市高龄津贴最终发放名册》。

  (三)资金发放

  1.县(区)民政部门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完成发放名单的动态更新,并组织本级或镇(街)于每年1月、7月后启动发放工作,将高龄津贴发放至老年人本人或其指定代领人银行账户。

  2.户籍迁入人员自次月起发放津贴;户籍迁出或死亡人员,自次月起停发。因未及时掌握死亡信息导致多发的,由户籍所在地镇(街)负责追回;因信息缺失导致漏发的,经核实后予以补发(仅补发当年漏发月份,不追溯往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经办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津贴发放无关的人员信息。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区)财政部门应做好资金保障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杜绝出现挤占、挪用、截留、套取等行为。定期组织核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漏发、错发问题,确保资金安全、规范、精准发放。

  (三)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民政部门要通过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共媒体、网络平台、公告栏等方式,广泛宣传高龄津贴“免申即享”政策,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各县(区)民政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需公开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于文件下达之日起施行。因政策调整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    年12(6)月至   年5(11月)   县(区)登记80岁以上死亡人员名单

  2.    年12(6)月至年5(11)月县(区)寺庙火化80岁以上人员名单

  3.    年上(下)半年乡镇(街道)核准80岁以上老年人名单

  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公安局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莆田市民宗局

  2025年12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