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此前已对莆田市人力资源协会等7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具体处罚信息详见对应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本机关催告,该7家社会组织至今未缴回登记证书及印章。
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防范法律风险,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现对下列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及印章公告作废,具体社会组织名单如下:
1.莆田市人力资源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300MJB6200812);
2.莆田市经纪人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30077291534XC);
3.莆田市茶业商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3003105617944);
4.莆田市济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300MJB622693N);
5.莆田市海西鞋业信息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300550966168M);
6.莆田砺青中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300759397402B);
7.莆田市海恋茶叶科学研究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300MJC060389E)。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上述所列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及印章即行作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所列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莆田市民政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