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闽民老区〔2026〕17号)和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革命“五老”人员遗偶、原草湖、白伏耕山队队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的意见》(莆市财社〔2015〕285号)文件精神,我局草拟了《调整革命“五老”人员及相关对象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4月10日前反馈至莆田市民政局,联系人:林婷婷,联系电话:0594-2293232,邮箱:pts1qb163.com。
附件:关于调整革命“五老”人员及相关对象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
莆田市民政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