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市政府及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解读

【视频解读】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解读(下)

2020/09/24 8.5k 阅读 398 点赞

【口播】我市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从2018年7月1日起扩大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支付的所有病种。

【配音】在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第一道”补助后,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包括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再由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资金予以补助95%。对已经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第二道”救助病种的保障对象,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包括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补助少于95%的部分,再由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资金予以叠加补助至95%。

【字幕+配音】

专项救治定点医院有:

(一)专项救治县区级定点医院(县区级医保定点公立医院):1.城厢区医院、2.荔城区中医院、3.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4.仙游县医院、5.仙游县妇幼保健院、6.仙游县德安医院、7.涵江医院、8.涵江中医院、9.涵江妇幼保健院、10.平民医院、11.莆田市涵江区精神病医院、12.莆田市秀屿区医院、13.莆田市秀屿区精神病防治院、14.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湄洲岛分院。

(二)专项救治市级定点医院(市级医保定点公立医院):1.莆田市第一医院、2.莆田学院附属医院、3.解放军第九五医院、4.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5.莆田市慈康医院。(三)专项救治省级定点医院(以省属医保定点公立医院为主):1.福建省立医院、2.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4.福建省肿瘤医院、5.福建省妇幼保健院、6.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7.武警总队医院、8.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9.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10.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11.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12.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13.解放军476医院、14.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传染病院)、15.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福州市肺科医院)、16.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第四医院)、17.厦门市仙岳医院。

【口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实行就医“一站式”即时刷卡结算,对于未实行“一站式”结算的,可以在全市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实行同城通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这里要提醒的是:莆田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须在专项救治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才能享受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第二道”救助和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待遇。如果在非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含民营医院)就诊,是不享受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第二道”救助和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待遇,而且个人负担会加重。此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得将社保卡转借他人使用,如存在违规使用,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