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出台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把职业教育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19〕22号)和《关于大力发展新时代职业教育 培养集聚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加快构筑创新创业创造高地的意见》(莆委发〔2020〕5号),优化院校布局,鼓励多元办学,深化产教融合,就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出若干意见。
二、起草思路
(一)对接国家要求。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落实国家、福建省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明确我市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
(二)突出问题导向。围绕我市加快职教改革发展中的瓶颈和制约因素,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和产业行业企业发展需求,着力解决学位不足、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等问题,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三)借鉴先进经验。学习借鉴南昌、深圳、三亚等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先进经验,把准思路对策,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同时,充分吸收我省各地在职业教育改革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四)立足莆田实际。按照城市“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的思路,聚焦打通职业教育、就业创业、人才资源等“三大关卡”,破解人口红利难、人力资源难、人才引进难等“三难”问题,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培养和集聚更多、更好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构筑创新创业创造高地。
三、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全文共7大重点任务,22项具体举措。
(一)优化院校布局。到2022年,引进社会力量举办若干所高等职业院校,新增或整合5—8所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到2025年,各县(区)人民政府至少建成1所规范化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办学规模不少于8000人,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位达6万个、高等职业教育学位达5万个(含应用型本科学位1万个)。
(二)鼓励多元办学。支持各类社会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职业教育。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委托管理或市区企联合办学的办学模式,提高各职业院校办学质量。由企业投资建设的新建公共实训基地,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在投入使用时,予以补助总投资的10%;学员(不含市内企事业在职员工)在公共实训基地培训后留莆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生3000元的标准补助给实训机构。
(三)整合学校资源。支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按照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标准进行建设,争创“双高计划示范建设单位”,对获评国家级“双高计划”的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获评省级“双高计划”的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所需资金从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落实“1+X”证书制度。支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电大莆田分校、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莆田职业技术学校、莆田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先行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试点工作,对获得国家级立项的专业由市职业教育发展资金给予20万元的专项补助。
(五)加强初中毕业生生源分流的宏观调控。从2020年至2025年,中职招生比例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对中考成绩在省一级达标校录取线下30分以上的学生报考市内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每生每学年奖励2000元;对报考我市紧缺产业和艰苦产业急需人才所需求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两项奖励可累加。
(六)推动校企深度合作。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自办企业等获取净收入的80%,作为教师劳务报酬支出,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对与职业院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企业,除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外,可采取“一企一策”予以支持。
(七)加快实训基地建设。由高职院校牵头,打造市级综合性实训中心,设立全市的公共实训基地,每年拨付200万元作为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支出;鼓励企业建设满足服务员工培训和学生生产性实训的专业化实训基地,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各职业院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学生到企业实训;鼓励企业入驻学校创办实训基地,提供实训设备、专业技能课教师,开展学生实训和对外培训工作,并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企业合理回报。鼓励学校建设专业特色的校内实训基地。
(八)打造技术创新平台。到2025年,建成智能制造、纺织化工、电子信息、医疗健康、鞋革服装、工艺美术、电子商务等7个体现我市产业特色鲜明的服务型技术技能创新平台,从中建成3个省级平台。
(九)探索人事编制改革。试行“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经费财政统筹、费用包干;人员分类管理、自主聘用”的管理模式。编制不足的职业院校按照省委编委制定的人员编制标准核定总量(以下简称:控编),人员经费按控编总量包干,采取空编空岗不空人办法,自主聘用专业课教师和教辅人员,所聘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含职称评聘、社会保障)。
(十)加大招聘力度。2020年起,凡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中职组获得国赛三等奖及以上、高职组获得省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人员并在企业工作3年及以上者,经考核可采取专项择优聘任;每年委托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培养专业课教师60名,定向安排到市内中职学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