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工作,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扶贫,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举措,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本期《话说医保》节目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相关医疗扶贫政策进行解读。莆田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由扶贫部门提供给医保部门,建档立卡户也可通过拨打医保服务平台968112查询是否有参保。和普通参保者相比,除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待遇有所不同外,还可以享受到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或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那么首先看下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中具体有哪些不同。
【配音】
一、基本医疗保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不设起付线。
二、大病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大病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口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属于我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的第二类救助对象,在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中可以享受参保缴费资助、特殊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一次性定额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
【配音】
(一)资助参保缴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莆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费用,由政府给予全额资助。
(二)特殊门诊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门诊救助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60%,每人每年原则上最高救助限额为10000元。
(三)住院救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其中重性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费和分娩孕妇按100%的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年原则上最高救助限额为25000元。
(四)一次性定额救助
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基金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对第三类救助对象开展一次性定额救助。第三类救助对象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家庭承担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一年一次性定额救助。根据当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结余情况,在次年2月底前集中受理一次性定额救助,原则上在第二季度前给予救助,个人自付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的,一年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定额救助;个人自付50000元以上的,一年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定额救助。
(五)重特大疾病救助:
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年度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和上述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在次年2月底前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