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的决策部署,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旅游特色化、精品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全市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提质增效,加快形成莆田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建设新动能,特制定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三大部分14个小点。
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三争”行动,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产业规划、项目谋划、品牌创建和营销推广,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富民增收,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支撑。
(二)重要任务。一是优化规划布局,开展资源普查,按北部山区、沿海、平原差异化打造特色业态;二是推进品牌建设,培育金牌旅游村、生态旅游小镇,探索整村运营模式,推动景村一体化建设;三是丰富业态产品,促进文旅与多产业融合,开发沉浸式体验、夜间消费等多元产品,推进特色文旅项目建设;四是推动民宿品质发展,规范民宿管理,盘活闲置资源,打造莆田民宿特色;五是做优特色美食,开发地方特色菜品,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六是开发旅游商品,推动农特产品、非遗向旅游商品转化并拓宽销路;七是强化文化赋能,挖掘乡土文化资源,建设乡村文化新空间,开展各类乡村文化活动;八是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文旅配套设施,开展专项培训,加强市场监管;九是加强传播营销,依托节庆活动引流,精准推介市场,强化平台宣传;十是壮大市场主体,支持成立运营企业,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带动村民就业增收。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资金支持,争取项目经费,建立银企村对接机制,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整合资金加大投入;二是加强人才支撑,开展文旅特派员试点,实施人才培育计划,推广校村企合作,搭建人才服务平台;三是加强用地保障,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乡村产业用地,探索多元用地方式开发文旅项目;四是加强评估推广,跟踪文旅品牌建设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对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激励。
(四)施行期限。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止。
三、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科
联系电话:0594269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