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20日至5月31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把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以最严的纪律、最高的标准、最快的行动、最实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将巡察整改举措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提升干部精气神的新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委务会议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统筹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委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建立对账销号制度,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1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坚持建章立制,提升整改成效。市委政法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将建章立制工作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既大力整改问题,又深入总结经验,认真研究制定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效以制度规范的形式巩固下来,确保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进一步规范、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达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持续提升的效果。目前,共建立完善规章制度9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 “关键少数”头雁效应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实施意见》,切实增强推进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化的自觉。二是坚持常态化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2023年以来,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集中学习38次、专题研讨13次,确保每月有学习,每季度有研讨。
2. 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法治、平安、社会治理、扫黑除恶等方面内容,围绕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讨交流,将具体落实措施融入政法工作要点。二是注重转化实效,围绕市委“一五二三四”工作部署,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世界妈祖文化论坛等维稳安保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2024年上半年省对市平安“三率”测评中,我市群众安全感率排名全省前列。
3.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法治要点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三是围绕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4. 法学理论和实务研究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在市、县区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明确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纳入市、县区两级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下发《关于聘用莆田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和法律咨询专家的决定》选聘第一批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及成员29名。二是推进市法学会换届工作。召开莆田市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莆田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三是组织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参加法学研究、法治宣传和法学实践服务。印发《2023年莆田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方案》,推动“双百”活动进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全覆盖,进机关、党校、学校常态化。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稿“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东南法治论坛”等,分别获得三等奖和一等奖各一名。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莆田”主题征文活动,一共收了62篇论文,并完成评审。
5. 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文件,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强化督察。市委政法委组成政治督察暨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组,完成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督察巡查。三是下发《中共莆田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提醒函》,提醒督促各县区委(工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门严格落实。四是深入荔城区政法委召开涉稳信息报送工作座谈会,进一步规范涉稳信息报送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在2023年第四季度形势分析会上,要求各县区委(工委)政法委、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好涉稳信息报送制度,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五是下发《进一步健全完善涉稳信息收集研判和报送制度》,对今后报送不及时或者瞒报漏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和结果运用。
6. 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亟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市平安办先后组织召开平安建设、平安“三率”提升分析会、动员部署会,加强原因分析,剖析短板弱项,部署提升措施。组织平安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召开迎评动员部署会议。二是通过日常工作跟踪、指导督促等方式,有力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2023年我市省对市平安建设考评成绩优秀;平安“三率”实现“跃升”。三是对2023年平安“三率”成绩靠后的乡镇予以挂牌督办、综治提醒等结果运用。
7.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合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时传达学习全国、省扫黑除恶等有关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二是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责任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行业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着重完善行业部门协作机制,不断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是树牢“铁案”意识,深化公检法“三长”会商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8. 统筹推动执法监督质效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与化解能力水平,政法委各单位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政治学习内容,深化对党内执法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执法司法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化解能力水平。二是建立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工作质效,研究制定印发《莆田市级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政法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三是适时组织开展重点信访件评查,执法监督科充分发挥牵头作用,适时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通过自行评查与指定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案件评查,细化案件评查方案,统筹部署推进,确保案件评查工作走深走实。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政法机关内组织开展对2023年度涉法涉诉信访件评查活动,共评查涉法涉诉信访件180件,进一步促进了执法质量再提升,有力地提高了执法监督质效。
9. 平台功能不够优化
整改情况:一是探讨研究应用“全市一张图”,进一步深化基层治理平台各模块场景应用,用数字赋能基层社会治理,提高工作实效。二是已发提醒函督促相关部门做深做实林地、河段等业务场景,促进积极融入“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平台。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市数字办、12345热线中心、市卫健委、市教育局等职能部门的数据互通共享。已推动29个市直部门、117个应用场景的数据按照区划联动切分下沉到县区、镇街、村居。四是优化“一村(镇)一档”模块,搭建任务清单、发展清单、问题清单,推动部门任务下沉,实现对村组织、村班子的评价,切实解决阻碍、制约镇村发展难题。
10. 基层治理队伍力量保障仍较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队伍力量应沉尽沉,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倍增、效能倍升。针对巡查中发现市林业局、市审计局下沉力量不到位等问题,第一时间发出整改提醒函,并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反馈。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网格员的激励奖励,对工作成绩突出、党组织和群众认可度高的网格员,采取通报表扬、奖励慰问等方式给予激励奖励,切实调动基层网格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通知》等综合执法指导性文件,稳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落实落地。
11. 网格化流转机制联动不够顺畅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事项采集、处置流程,发动网格员、网格长、单元长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宣传力度。二是督促市消防救援支队加大对县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指导力度,明确消防安全隐患处置主体,拧紧责任链条,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隐患网格化排查整治。2020年以来,全市共采集消防安全隐患事件56676件,已办结56016件,处置办结率由80.51%提升至98.84%,逾期未办率由18.02%下降至0.85%。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有效处置大大提升了火灾隐患有效控制率,2023年以来,全市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下降17.4%,死亡人数下降77.8%。三是探索激励机制,市委政法委联合市总工会于2024年春节开展基层网格治理队伍慰问活动,为全市年度工作优秀的30名网格长(单元长)、20名网格员发放慰问金。同时,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出台完善网格员、网格长、单元长及群众激励奖励机制,调动参与积极性。四是督促相关县区及时发放拖欠的网格员工资。截至3月底,被拖欠的网格员工资已足额发放到位。
12. 统筹指导督促矛盾纠纷排查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会和市委书记付朝阳批示精神等内容。二是动态排查化解,通过基层将走访排查的矛盾纠纷实时录入矛盾化解衔接指挥平台,2023年化解率达85.8%。三是建立定期比对工作机制,定期收集110非警务警情、12345群众纠纷投诉件、初信初访等信息,确保矛盾纠纷事项应排尽排、应调尽调。
13. 重点领域和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整治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排查,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整治时限和工作要求。二是组织召开约谈会,定期收集工作进展情况,持续推动整治措施落地见效。三是经过整治,成效明显:2023年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60起,同比下降7.01%;2024年1-8月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40起,同比下降19.13%;2024年1-8月全市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同比下降11.6%;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持续下降,涵江区火灾问题得到有效压降;秀屿区逐步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荔城区当年度非访人次同比下降93.33%、进京越级访量批次下降69.72%、人次下降67.36%,下降明显。
14. 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筑牢思想防线。二是严格落实党内通报制度,坚持每年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党内通报。三是开展委机关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形成督查通报。
15. 宣传阵地建设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制度。二是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委机关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未发现不规范的宣传内容,进一步推动宣传阵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16. 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急处置机制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完善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制定印发《关于任命新闻发言人的通知》及相关文件,推进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按照文件要求,制定印发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我委应对突发事件敏感舆情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7.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三书一函”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工作开始运用,2024年以来已制发“三书一函”主要涉及金融放贷和乡村治理等领域,均已整改完成。二是针对湄洲岛有关部门超期反馈问题,湄洲岛派出所于2020年12月分别向湄洲岛社会事务局和湄洲镇人民政府发出公安提示函1份和2份。针对仙游山立学校超期反馈问题,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整治工作组,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并对城厢区人民法院补发的司法建议书,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三是积极探索实施“发送前沟通—发送后跟踪—逾期回复约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三书一函”办理工作流程,开展“三书一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不断提升制发监督质效。
18. 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关精神,提升思想认识。二是实地督促指导,两次前往仙游县书峰乡兰石村实地指导建立纠纷调处、网格走访等7项工作机制。
19. 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业务知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已立行立改,将原始凭证入账。三是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过程合规有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0. 议事决策不够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修订完善委务会议议事规则,印发《中共莆田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议议事制度(试行)》《中共莆田市委政法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目录清单(试行)》,进一步规范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重要事项,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并督促各科室遵照执行。二是委务会议每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的建设工作,对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全面推进。
21. 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召开2023年度市直政法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听取各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汇报并进行评议。二是召开党务工作专题培训会,邀请专家为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作《机关党支部实务》辅导报告。三是圆满完成市委政法委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优化调整组织设置,选优配强班子力量。
22. 长效化管警治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分别组织学习了中政委《关于规范政法干警离职从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有关通知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督促政法各单位用好用足反面典型案例警示作用,不定期召开警示教育会,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切实增强干警法纪意识。三是定期督促政法各单位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更新完善本单位本系统廉政风险点,精准制定和完善防控措施。
23. 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制定印发《市委政法委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重点任务安排》,持续深入推进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在委机关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形成问题清单予以通报,并督促各责任科室限时抓好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4. “一岗双责”扛得不够牢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二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带头讲学制度,委务会议成员坚持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已实现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全覆盖。
25. 廉政风险排得不够深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二是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照科室岗位职责,对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风险等级等进行重新梳理,共排查廉政风险点21个,制定防控措施40条。三是深入开展“关键少数”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5个,制定防控措施28条。
26. “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明晰派驻监督重点任务,将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党建引领、夯基惠民”重点项目等纳入2024年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并列入政治监督项目,每月跟踪相关项目进展情况。二是探索开展“点题监督”,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组内“点题监督”项目,制定《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针对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现场调研3次,对相关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2人次。
27.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要求市委政法委及时动态更新廉政风险点。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市委政法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市委政法委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发现问题,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市委政法委干部5人。
28. 履行干部选任程序和执行配套制度不够严谨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开展干部考察前,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考察谈话环节程序,提高考察质量。三是完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参考》,逐一对照完成相应程序流程,按要求提出不影响晋升的结论性意见。
29. 年轻干部储备、培养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如何培养造就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的重要论述,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已结合委机关目前干部队伍结构,就年轻干部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三是分别从基层、下属单位调入1名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了机关干部队伍结构。
30. 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再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职社会团体职务、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等文件规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亦组织学习了相关规定。二是在出入境平台系统及时变更应登记备案的干部信息,按要求送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三是制定出台了《中共莆田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小程序进行自查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兼职情况,涉及违规兼职的,目前已全部退出兼职。
31. 上轮巡察指出的部分问题出现反弹
整改情况:针对“群众安全感率排名靠后”问题,市平安办先后组织召开平安建设、平安“三率”提升分析会、动员部署会,加强滞后原因分析,剖析短板弱项,部署提升措施。对平安“三率”成绩靠后乡镇予以挂牌督办、综治提醒等结果运用。2023年平安“三率”实现“跃升”。针对“区域性治安问题突出”问题,市平安办全面开展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排查,及时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整治时限和工作要求。经整治相关省级整治点整治成效明显,已被省平安办取消通报整治。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量不高”问题,强化案件质量。充分运用多种工作机制,实现快捕快诉、快判快执、高效办案。针对“案件评查质量不高”问题,发出执法监督整改工作提示函,督促政法各相关单位全面推动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的提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而提升执法质量。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评查工作质效,提升执法满意率,先行先试建立健全案件评查相关机制。针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办公室人员学习财务、采购业务知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督促各科室严格落实市委政法委机关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在费用支出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1. 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各级各部门存在的相关问题,按照清单化管理,加强日常跟踪督促和通报。二是发动社会组织参与,市夯基办发提醒函督促市民政局加大力度和措施,积极发动社会组织、群众等参与社会治理。三是联合制定《加强物业党建联建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的若干措施》,督促指导属地加快物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召开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推进会,督促属地积极推动小区业委会建设工作。常态跟踪督促小区业委会建设工作进度,协调职能部门解决小区业委会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下一步,将常态跟踪督促小区业委会建设工作进度,协调职能部门加强对业委会成立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搭建政府、物业公司、业主之间的沟通平台,及时解决小区业委会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2. 推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会和市委书记付朝阳批示精神等内容。二是深化专项治理,2023年在全市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察访“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压实基层调解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形成排查化解工作合力。三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市统一对外公布调解热线,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推动基层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确保群众矛盾有人受理,纠纷有人调解。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虽然矛盾纠纷化解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市直多部门、县区和乡镇基层方方面面,当前社会矛盾纠纷仍然存在部分重点矛盾纠纷尚未化解,邻里及土地纠纷成基层矛盾热点,化解工作力度仍然需进一步加大,隐性纠纷排查还需深入。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政法委统筹协调作用。一是深化专项治理,牵头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二是完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群众接待大厅、矛盾纠纷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功能室建设,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常驻或轮驻“一体化”办公,常态化推进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争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3. 上轮巡察指出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针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案件成效不明显”问题,因多方原因未能到案,常态化扫黑除恶以来,该问题已不作为市级问题进行通报。针对“执法满意率靠后”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提高案件评查工作质效,提升执法满意率,先行先试建立健全案件评查相关机制。二是全面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发出执法监督整改工作提示函,督促政法各相关单位全面推动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的提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而提升执法质量和公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针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案件成效不明显”问题。下一步,将继续紧盯其人员动向,持续开展滚动式研判,并定期与其重要关系人员开展思想工作,劝其尽快投案自首。
(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专项资金监管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开展研讨交流,增强为民办实事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印发《中共莆田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为民办实事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提醒函》,要求做好整改,做到配套、拨付到位,规范使用、监督管理到位。三是常态化开展项目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定期收集汇总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严防资金滞留、挪用等情况。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相关县区配套资金还未到位。下一步,将持续跟踪督促,推动相关县区尽快落实配套资金、拨付到位。力争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巡察整改与加强政法机关建设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为全市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努力向市委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严格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抓好整改提升。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不定期“回头看”,持续跟进未完成和基本完成整改任务,既看老问题是否彻底整改到位,又看整改过程中是否出现新问题,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纸上整改、避重就轻等问题,坚决防止一巡了之、问题反弹。同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三)全面推动成果运用。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管党治党、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相结合,把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制度,拓展运用到政法工作各领域,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2292238;通信地址:莆田市机关3号楼莆田市委政法委系统党委;电子邮箱:szzfxt@163.com。
中共莆田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