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5日至7月21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
局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以巡察反馈的意见为“镜子”和“尺子”,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的工作作风,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认领。
(二)强化组织领导
第一时间成立市民宗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黄建国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志诚任常务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瑞发及其他处级干部为副组长,办公室及各科室负责人等为成员,潘建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其他党组成员落实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全面动员、系统布置,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整改落实
召开党组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研究分析巡察反馈问题和建议,注重查找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3项细化为具体问题和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全面排查民族宗教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强化跟踪督办,逐一销账,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以巡察整改成果促进民族宗教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等开展交流研讨。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分别从“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升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措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近年来我市民族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研究制定我局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意见,明确下一步我市民族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三是主动谋划,细化工作。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重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更加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莆田实践。四是开展座谈,推进认同。召开全市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会,围绕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进行座谈交流,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2.少数民族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争取资金,加大投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作要求,争取我市2024年度中央、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共165万元,支持仙游县前溪村民宿工程等项目。二是加强监管,规范管理。下发通知要求严格项目审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省级补助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60%、50%,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三是专家指导,明确方向。邀请省级专家前往仙游县芹山村实地考察奇楠沉香项目实施情况,详细了解芹山村奇楠沉香项目种植经营模式,对土壤改良及奇楠沉香养护等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四是加强规划,产业扶持。鼓励仙游县柳园村发挥村庄底蕴文化和环境优势发展休闲旅游,指导协调仙游县统战部(民宗局)将柳园村休闲旅游产业发展项目列入2024年度民族资金补助项目。五是强化指导,保护传承。指导各民族村理清村庄规划及创收规划意见。协调仙游县委统战部,帮助新窑村做好传统工艺保护传承规划,积极利用已建成的制陶工艺文化展示区和制陶成品展示区,组织开展研学见习等活动,传承新窑村的传统工艺。
3.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检查,规范工作。各县区民宗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市已取得《许可证》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县区民宗部门对未申领许可证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共排查出25个场所(团体)未申领许可证使用公众号。三是职责分工,压实责任。组织全市民宗系统干部学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并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县区制度,定期对各县区互联网宗教信息工作开展督查检查。
4.日常督导检查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传达学习,增强意识。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并结合我市民宗工作实际,加强安全工作形势分析研判,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出台机制,开展检查。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文物安全、出版物管理等常态化检查督导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局分管领导挂钩县区检查督导机制,重点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文物安全、出版物管理等进行常态化检查督导。局分管领导每月至少1次带队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扫黄打非”等工作检查督导。三是加强督导,促进落实。会同市文物局、消防救援支队等对涉文物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帮助和指导涉文物场所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问题,促进安全制度措施末端落实。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明确责任,专题部署。召开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认真研究部署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任务,传达学习新修订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局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三是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对2020年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述职报告进行一次排查,补齐未将意识形态纳入的相关材料,并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相关相关工作报告。四是对照标准,开展批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逐一作对照检查,其他成员逐一进行批评帮助,通过开展相互批评,使每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存在的问题有更加清醒深刻的认识,通过认真做好整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班子团结协作,提升班子整体合力。
6.文件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调整充实市民宗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建立健全局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各科室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专人负责,推动落实。召开党组会议,讨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细化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明确主体、明晰职责、压实责任,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三是立行立改,加强管理。根据市委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文件重新修订发文。四是集中学习,提高意识。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增强安全意识。
7.阵地建设和管理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机制,及时研判。完善涉民族宗教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处置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涉及民族宗教领域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及引导工作。二是加强指导,完善制度。指导广化寺等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宣传栏内容审核和台账管理制度,要求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加强对场所公共领域宣传内容的审核把关,指定专人负责场所公共领域宣传发布及审核。二是开展检查,强化载体。局分管领导深入城关基督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公共领域宣传检查工作,要求场所及时更新公共领域宣传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专项补助资金跟踪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认识。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二是下发通知,强化监管。发函各县区民宗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民族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近年来民族资金监管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梳理,明确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准备、项目进度管理、资金绩效监控等具体要求,强化监管制度。三是主动作为,立行立改。及时推进当年度项目进度,推动资金拨付,确保年度资金支付率达100%。四是加强监督,规范管理。下发关于加快我市少数民族资金支出进度及加强项目建设的提示函,督办并实地推进项目建设。每个月汇总一次项目进展,确保年度完成项目及项目绩效。五是修订办法,提高效益。修订《莆田市少数民族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细化管理措施,规范和加强我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基层调研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主题,下乡调研。深入涵江区秋芦镇南下村实地调研并查看该村2024年在建项目“桃源湖”水岸观光项目,对接农商银行与民族村签订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对南下村发展休闲旅游建言献策。二是梳理问题,完善报告。深入挖掘了解民族村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难题,重新梳理《关于促进民族村发展的思考》的调研报告。三是深入基层,听取意见。举办2024年莆田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启动仪式暨乡村振兴现场观摩会,邀请各民族村干部现场参观南下村发展成果并听取各民族村发展规划及意见建议。四是会议研究,转化成果。将民族村发展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深入梳理并总结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论证调研成果,并注重将下一步工作计划纳入日常工作实践,在实践过程中论证调研成效。
3.统筹审核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莆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外出讲课人员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机关及事业单位外出讲课人员管理。二是明确规定,严格手续。传达学习《莆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外出讲课人员管理规定》,明确外出授课的干部都必须按规定按程序进行审批和备案,并需经局分管领导同意,报局主要领导批准。三是梳理流程,严格审批。根据新出台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重新修订印发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固定处所)办事审批流程,对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提交的材料和流程进行明确。四是实地勘察,形成报告。召开全市民宗局长会议,对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中需要实地勘察等事项再次明确。五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重新梳理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办事审批流程,要求各县区按流程提交材料。从2024年起,对拟新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市县区民宗部门要深入实地(2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并形成勘察书面报告。
4.主动靠前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指南,明确要求。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要求,重新梳理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办事指南。二是组织学习,提升业务。组织市、县区民宗局负责审批的业务人员学习《办事指南》,要求各县区按照办事指南提供申请材料。三是规范程序,严格审批。指导各县区宗教事务部门在作出初步审核意见后,及时向市民宗局上报相关材料,并做好具体的签收受理登记工作。
5.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发布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排查,举一反三。对进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所有项目发布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二是落实要求,同步调整。按照省目录调整要求,局网上办事大厅的民族成分变更项目已同步调整,受理条件与办理依据已经同步变更为民族信息,办理地点已更为行政服务中心1层综合窗口。三是主动对接,顺畅渠道。与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二科等科室对接,理清市、县两级民族宗教事务在行政服务中心系统的办理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6.报销审核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明确规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莆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明确差旅费管理及报销程序等有关规定。组织局财务人员对采购情况进一步审核,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同时调整不符合政府采购的相关公司。二是认真排查,补齐手续。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对出差审批单及报销单等材料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对照《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补齐出差审批单及差旅报销手续。
7.资产处置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莆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五章<政府采购管理>、第六章<资产管理>等内容,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固定资产管理,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有关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开展排查,补齐手续。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固定资产入账凭证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补齐签字,完善固定资产入账凭证手续。三是理清账目,退还国库。市民宗局账面体现还有其他应付款明细账余额8.6万余元的问题,局办公室组织财务人员进行核查,此账目为每年驻村工作经费的结余款。目前,已将结余款退还国库。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标准,制定方案。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印发市民宗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将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等列入学习内容。二是明确职责,落实工作。新修订市民宗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明确学习秘书职责,确保学习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落实要求,专题研讨。严格按照“每个月学习不少于1次”及“每季度不少于1次集体学习研讨”的要求,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等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2.党组议事决策质效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规则,完善制度。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中共莆田市民宗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将重大事项改革、巡视巡察、考核奖惩等内容列入议事范围。二是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印发市民宗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三是党组研究,合理规划。局党组会议研究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情况,强化预算管理意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构职能高效运行。
3.开展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方案,认真谋划。准确把握党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报指导组审核把关。二是召开会议,开展批评。召开市民宗局领导班子主题教育及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逐一作对照检查,开展严肃的互相批评。三是认真把关,严格标准。局主要领导带头逐一与局领导班子成员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均不少于2条,由局办公室统一制作相互批评表格,发放领导干部填写批评意见,并进行认真的把关。
4.开展党支部活动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文件,提升业务。市民宗局党支部支委会组织学习《新时代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实用》,重点学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内容,提升党建业务水平。二是核定标准,足额缴纳。我局党支部每年年初核定调整党员党费缴存基数,按要求足额缴纳党费。三是开展述职,促进工作。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会上党支部书记述职并进行评议考核工作。四是组织评议,规范管理。党员组织生活会后,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评定3名优秀党员。
5.关于支部换届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市民宗局党支部支委会组织学习《学习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使用手册》,重点学习党支部选举工作程序和方法等内容,提升党建业务水平。二是制定办法,明确要求。制定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下届支部换届时,按照要求执行。三是严格制度,规范考勤。制定党日活动考勤和请假制度,严格实行主题党日活动签到和请假制度。
6.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印发《莆田市民宗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方案》,分发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征求意见,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二是细化工作,推动落实。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检查分管科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7.“一岗双责”扛得不够牢。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局党组会议研究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二是开展谈话,全面覆盖。开展廉政谈话,主要领导对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谈话,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对中层以下干部廉政责任谈话全覆盖。三是健全档案,规范管理。对廉政责任谈话“两表格、一记录”进行存档,由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归档和保管。
8.廉政风险防控质量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排查,加强防控。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评估廉政风险等级,制定廉政风险防控表,围绕“议事规则”、“业务流程”等5个方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督促抓好落实。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莆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决策原则、范围、程序及其他相关要求等内容,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三是明确制度,加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级民族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等对衔接资金的管理办法,下发《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民族资金使用管理与绩效监控规章制度学习的通知》,要求用好资金管理制度汇编工具书,加强民族资金使用管理。四是梳理问题,强化监管。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民族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近年来民族资金监管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梳理,明确新一年度项目审批、实施准备、进度管理、资金绩效监控等具体要求,强化监管制度。五是开展培训,依法管理。为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要求,举办宗教活动场所会计培训班,逐步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法治意识及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六是深入场所,加强检查。深入仙游县龙华寺等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财务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向场所负责人和财会人员普及财务知识,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改正。七是上报报表,规范管理。印发通知,要求全市性宗教团体和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上报2023年度财务报表。
9.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强化监管。驻部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民宗局全面梳理近年来民族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管制度。并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民族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印发《加强全市宗教界教风建设工作方案》,修订《莆田市宗教团体管理制度》,推动市民宗局全面提升宗教团体规范化水平。三是推动检查,全面整改。驻部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民宗局进一步加强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建设。召开全市民宗局长会议,部署各县区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检查。
10.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检查。驻部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民宗局加强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执行情况。对广化寺等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二是加强监督。驻部纪检监察组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分别函询市民宗局办公室和宗教科,要求上交书面说明材料。
11.选人用人工作不够扎实,干部队伍年龄结构配置不够优化。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申请职数。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申请使用干部职数,推动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二是认真谋划,拓宽渠道。局党组成员形成共识,对退休空缺的职数,通过遴选、选调优秀年轻干部等渠道,优化局干部队伍结构。同时,大力培养年轻干部,力求逐步形成老中青梯次干部队伍结构。
12.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学习,提高认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党政领导干部使用原则、选拔任用条件、程序以及纪律监督等方面,通过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推动干部队伍结构的优化。二是学习借鉴,举一反三。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以更高要求、更加严格的标准开展各环节工作,确保选拔任用工作更加严谨。三是补齐材料,健全档案。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干部考察相关材料进行排查,核实并补齐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认定材料。
13.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制度,规范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莆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二是补齐材料,建立台帐。及时更新全局干部出国(境)登记备案工作,目前已补齐相关信息资料,并落实证件台账管理全覆盖,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开展排查,登记备案。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全局干部职工出入境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出境管理。四是修订制度,严格考勤。修订《市民宗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上班期间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务。
14.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学习,担当作为。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于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协调,重新赋码。2024年1月底,仙游县、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民宗局等单位已经重新赋码。三是指导工作,推动工作。指导各县区民宗局完成事项认领和非税配置工作。四是发文提醒,督促落实。发文再次督促1个县区委统战部(民宗局)落实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议定事项。五是深入基层,指导落实。局领导深入城厢区指导推进相关会议纪要议定事项抓好落实。目前城厢区已出具会议纪要,并完成安置地选址等前期工作。
15.有些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通知,规范管理。修订《莆田市宗教团体管理制度》,从政治方向、理论学习、教职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外出报告、涉外交流、考核考评等方面加强对宗教团体的规范管理。二是开展述职,民主评议。2024年3月-4月,指导市佛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基督教两会、道教协会分别召开宗教团体负责人2023年度述职评议会议。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1.宗教界的政治引领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培训,提升业务。召开全市民宗局长会议,部署各县区民宗部门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培训。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讲座,提升宗教界人士的法治意识。二是狠抓教育,增强意识。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爱国情感。三是从严治教,强化教风。印发《加强全市宗教界教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各宗教团体开展教风建设。在莆田南山广化寺举办“福建省佛教教育中国化与学科建设活动--戒律中国化与从严治教”现场会。选派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全省宗教政策法规大擂台”比赛中荣获一等奖。通过开展教风整顿和普法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四是设立专委,具体负责。市佛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市道教协会分别设立宗教中国化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推进宗教中国化相关工作。五是全面开展,力求成效。印发《关于组织宗教界开展升国旗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在国庆节、劳动节等重要节日常态化开展升国旗活动。深入南山广化寺等场所指导开展升国旗等“四进”活动。全面部署各县区开展讲经交流活动。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个别场所受场地限制,未升挂国旗,通过《宗教事务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上墙予以体现开展“四进”活动。下一步将要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常态化开展“四进”和讲经交流活动,力争2025年6月前完成整改。
2.提升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能力还有弱项,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作为,开立账户。印发通知,并召开全市民宗局长会议,部署宗教活动场所开立银行对公账户工作。二是上报报表,加强管理。印发通知要求全市性宗教团体和市直管场所上报2023年度财务报表,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自我规范管理水平。三是现场检查,督促整改。深入仙游1个寺院开展财务检查,对原存在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四是加强指导,登记确权。印发通知再次督促各县区民宗局,指导符合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不动产登记确权工作,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五是联合检查,立即整改。联合驻部纪检组对全市性宗教团体和市直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财务检查。同时,下发《关于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通知》,再次明确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用个人账户收款等问题。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教职人员流动,导致部分场所处于无人管理。部分场所地处偏远山区,缺乏财务管理人员,办理对公银行开户较为困难。下一步我局将依托各宗教团体,督促各县区民宗部门积极与银行沟通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常态化推进场所开立对公账户工作,实现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力争2025年6月前完成整改。
(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为民服务意识践行不够,攻坚克难精神有所欠缺。个别宗教活动场所拆迁多年仍未安置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引导,督促落实。局主要领导多次督促有关县区委统战部(民宗局)等尽量加快协调办理、妥善解决个别宗教活动场所拆迁安置问题。二是沟通协调,推动工作。市民宗局宗教科等业务科室深入有关宗教活动场所走访,推动相关安置工作。三是宣传政策,提高认识。局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实地查看安置现场进展情况,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有关安置政策。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涉及选址、规划、建设等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时间跨度较长。下一步:市民宗局将继续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做好建设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督促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场所重建回迁。力争2025年6月完成整改。
2.内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临时用工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会议研究,规范管理。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借用人员的规范管理工作,由分管领导找相关人员进行谈话,通知宗教团体加强相关人员的规范管理。二是集中学习,提升业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莆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全局干部进一步全面清晰地掌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三是加强沟通,压实责任。与劳务派遣公司沟通合同相关事宜,针对市民宗局与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键条款内容不一致的情况进行协商修订。五是党组研究,确定标准。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待遇进行具体规范。六是认真排查,认定金额。组织局财务人员进行认真核查,理清违规发放奖金、绩效工资。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1名劳务派遣人员已于2020年离岗,1名劳务派遣人员于2022年离岗。下一步: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离岗人员退回违规发放的奖金、绩效工资。力争2025年6月完成整改。
四、下一步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坚持把巡察整改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持之以恒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
坚持把巡察结果运用和民族宗教日常工作相结合,以“一抓到底”的韧劲坚决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做到举一反三,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和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需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动力。
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2387068;通信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1号楼446室;电子邮箱:0594mzzj@163.com。
中共莆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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