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赤潮灾害对渔业影响的应急反应机制,全面提高我市赤潮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赤潮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跟踪监测和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赤潮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轻赤潮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促进海洋渔业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近岸海域发生赤潮灾害并影响渔业时所进行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应结合。
四、预测预警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赤潮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对所获得的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做出赤潮灾害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应急响应条件
|
级别 |
确定原则 |
|
四级 |
有毒,面积500 km2及以上; 无毒,面积1000km2及以上; 出现身体严重不适的病例报告3人以下; 可能造成渔业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
|
三级 |
有毒,面积50km2及以上; 无毒,面积200km2及以上; 出现身体严重不适的病例报告3人及以上; 可能造成渔业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有毒,面积500~1000 km2 无毒,面积1000~3000km2 出现身体严重不适的病例报告50个以下或死亡5人以下 |
|
二级 |
有毒,面积200km2及以上; 无毒,面积500km2及以上; 出现身体严重不适的病例报告10人及以上或死亡3人以下; 可能造成渔业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有毒,面积50km2及以下; 无毒,面积200km2及以下; 出现身体严重不适的病例报告3人及以上; 可能造成渔业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 |
|
一级 |
有毒,面积500km2及以上; 无毒,面积1500km2及以上; 出现身体严重不适的病例报告50人及以上或死亡3人及以上; 可能造成渔业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有毒,面积5000km2以上 无毒,面积8000km2以上 出现死亡10人以上 |
注:满足各等级内条件之一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六、应急响应程序
(一)一级应急响应程序
1.灾害信息1日1报,并立即上报市政府;
2.根据需要,市局领导小组可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赴赤潮发生影响地开展联合督查,确保实现对赤潮发展动态的有效监控,最大限度减低赤潮对渔业带来的损失。
(二)二级应急响应程序
1.灾害信息1日1报,并及时上报市政府;
2.市局领导小组组长赴现场督导赤潮灾害渔业应急处置。
3.市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助属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4.市局领导小组及时申请寻求省级应急资源支持。
(三)三级应急响应程序
1.灾害信息1日1报,及时上报市政府;
2.市局领导小组副组长赴现场督导赤潮灾害渔业应急处置。
3.市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属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四)四级应急响应程序
1.灾害信息1-2日1报,适时上报市政府;
2.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赤潮确认信息后及时报告市局领导小组,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
3.市局领导小组召开应急会商会,制定相应的对策,组织、协调和监督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
七、应急响应调整与终止
局领导小组根据赤潮灾害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及危害影响程度的变化情况,在达到上调或下调应急响应级别条件时,可应适时决定调整应急响应级别。上调响应级别时可越级调整,但下调响应级别时应逐级调整。
八、信息管理
影响渔业的赤潮灾害信息由省海洋与渔业局统一归口管理。达到赤潮灾害一至四级应急响应条件时,影响渔业的赤潮灾害信息由省海洋与渔业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电信、短信或彩信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未达到四级应急响应条件的赤潮灾害信息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向社会发布。
九、灾害评估
对渔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赤潮灾害,属地县区(管委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开展赤潮灾后渔业经济损失评估工作;市局相关单位指导和协助做好全市的赤潮灾后渔业经济损失评估工作,并及时完成全市统计工作。
十、技术保障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赤潮灾害专家咨询机制,为各项赤潮灾害渔业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依托渔业环境监测、预报机构和科研院所,积极组织开展赤潮灾害监视监测、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切实提高应急能力。
加强渔业应急管理及专业技术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举行赤潮灾害渔业应急演习,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赤潮灾害的实战能力。